毕华:走出生态旅游误区,科学发展生态旅游

发表时间:2014-11-19 来源:生态旅游论坛 作者:毕华
     生态旅游是当今世界旅游界发展的重点方向,已经引起各国政府及环境保护者的广泛重视。
    1 生态旅游产生的背景与原因
    生态旅游是伴随资本主义经济先发展后治理的模式而出现的一种新型旅游方式。过去,资本主义经济在发展中只注重经济利益得失,而忽略对自然环境的保护,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这种先发展后治理的经济发展模式遭到人们质疑,如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又能保护生态环境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生态旅游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产生的。
生态旅游的兴起主要有三个原因:
    (1)旅游者的需要。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居民长期生活在拥挤喧嚣、生活工作节奏紧张的城市中,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带来各种污染,人们生存环境受到威胁,所以许多城市居民希望利用空暇时间前往远离城市的自然生态环境中放松身心,陶冶情操。这一类型的旅行者主要由崇尚自由主义的年轻人、城市中的中产阶级、具有一定经济能力且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几种人群构成。
    (2)旅游地的需要。随着旅游业不断发展与繁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旅游作为休闲方式,而旅游地本身难免会受到一些不利影响甚至破坏,这势必影响旅游地的开发与利用。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呼吁建立一种对旅游资源更加负责的旅游方式来保护和提高旅游地的环境质量。
    (3)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经济、社会发展一样,旅游业也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长久发展下去。1992 年联合国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 世纪议程》是人类社会贯彻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行动纲领,为在技术介入、资金介入和现代生活方式介入条件下新型旅游与环境关系的研究指明了一条新思路。旅游可持续发展要求协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的关系,生态旅游正是顺应这种趋势的旅游可持续发展方式。
 
    2 生态旅游概念及其发展概况
    目前,生态旅游的定义在学术界仍处于一个探索发展阶段。早在1965年,学者贺兹特提出过生态的旅游(Ecological tourism),这是最早关于生态旅游的描述。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生态旅游特别顾问墨西哥人海克托·谢贝洛斯·拉斯喀瑞(Hector Ceballos-Lascurain)则于1983年首先在文献中提出生态旅游概念,即指所有观览自然景物的旅行,而这种行为不应使被观览的景物受到损失,并在三年后的国际性环境保护会议上得到正式认可;1987年他又在《生态旅游的未来》中明确提出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旅游形式,游客在欣赏和游览古今文化遗产的同时,置身于相对古朴、原始的大自然,尽情考究和享乐旖旎的自然风光和野生动,强调自然风光对人的影响,提出到相对未受干扰或未受污染的大自然去旅行后有人从自然环境与开发旅游的关系出发对这一概念做了扩展,特意将没有污染的环境提出来,强调生态旅游的基础是自然环境。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是研究生态旅游比较早的国际机构。1990年,其研究员伊丽莎白在《生态旅游:潜能与陷阱》一文中,进一步对生态旅游的客体提出了严格要求,她认为生态旅游必须以自然为基础,它必须涉及为学习、研究、欣赏、享受风景和那里的野生动植物等特定目的而到受干扰较少或没有受到污染的自然区域所进行的旅游活动。她强调了生态旅游产品只能由远离工业文明的大自然区域所提供。
    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学会(The Ecotourism Society)给生态旅游作了一个明确定义,具有一定代表性。即:为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与自然历史知识,有目的地到自然区域所做的旅游,这种旅游活动的开展在尽量不改变生态系统完整的同时,创造经济发展机会,让自然资源的保护在财政上使当地居民受益。
    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生态旅游概念,20世纪90年代逐渐受到学术界和实业界的重视。在以后20多年的发展中,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增强和旅游造成的生态问题的严重,生态旅游越来越为人们所认同和接受,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加入到对生态旅游相关概念的研究中,据不完全统计,生态旅游的概念目前已有200余种。在众多定义中,尽管各个学者观点不尽一致,但对于一些基本点却能达成共识,可以提炼出四个生态旅游的核心标准:以自然为基础、教育性或文化性体验、当地社区受益、可持续发展。这四个核心标准是判断生态旅游的重要条件,据此可以考究当前我国许多所谓的生态旅游是否规范合理。
 
    3 生态旅游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生态旅游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消极影响和积极影响两个方面。
    3.1 消极影响
    生态旅游须以一定的自然保护区为依托, 而自然保护区的设立对环境、资源、珍稀物种的保护有重要意义, 为生态、环境科学提供了研究素材, 有特殊的科研价值。但是, 生态旅游的开发也会给自然环境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旅游设施的设置、旅游者的活动都可能造成生态资源的破坏和生态环境的污染。同时, 旅游经营者对经济利益的追求, 也会导致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 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
    3.2 积极影响
   (1)生态旅游为自然及森林资源环境的保护提供了资金支持。通过生态旅游可增加国家和当地的经济收入, 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并促进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对环境污染治理和改善环境的支付能力, 以提高森林环境质量。
   (2)发展生态旅游可以替代部分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产业。生态旅游的本质是以生态原理和可持续发展原则为指导,因此发展生态旅游可以替代部分资源消耗大、污染重的传统产业, 达到减轻污染排放, 减少生态破坏的目的。
   (3)生态旅游对贫困山区脆弱的生态环境保护可产生积极作用。在一些生态环境良好的贫困地区, 如果没有其他有效的发展途径, 当地人为了生存和发展往往比较容易采取砍伐林木、过度开垦、过度放牧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但通过发展生态旅游培育新兴产业, 既可以较快增加农民收入, 促进脱贫致富, 又保护了当地珍贵的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
   (4)发展生态旅游可以增强地方政府和当地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一些地方逐步认识到, 优良的环境就是竞争优势,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保住青山绿水就会有金山银山
 
    4 我国生态旅游发展中的误区
    4.1 误区一:片面理解生态旅游概念、内涵
    在早期生态旅游概念中,人们的确是把生态旅游对象界定为自然景物。一些生态旅游起步较早的西方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也倾向于把生态旅游的对象定位在国家公园、野生动物园、热带丛林等纯自然的区域内。当生态旅游在我国兴起后,旅游界以及相关企业和部门也就自然接受了这一观点开发商为了顺应潮流,招徕游客,几乎任何一种与自然资源有关的旅游活动都被打上生态旅游的头衔;很多人也认为生态旅游资源就是自然景物,生态旅游就是自然观光旅游,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就是生态旅游。其实,这些是对生态旅游内涵缺乏充分认识和理解。
    (1)纯自然的旅游景区往往是不存在的
    如果有也只能是在游人暂时无法抵达的偏远地带,因而也无法成为生态旅游的对象物,尤其是在一些历史悠久的国家和地区,如我国自然的山山水水也都充满了浓郁的文化韵味,处处体现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美。然而,文化是旅游的灵魂,生态旅游资源不仅是指自然生态旅游资源,还应包括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即人文景观。自然生态旅游资源能够使人感悟到大自然的魅力,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则能够使人感觉到民族精神的脉搏,实现人类灵魂的升华。因此,生态旅游资源就是自然景物的误区不仅极大地限制了生态旅游活动的范畴,而且对文化生态的保护和生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2)生态旅游不完全等同于自然观光旅游
    旅游者动机差别。自然观光旅游的动机是为了体验大自然无穷魅力,因而其活动内容往往十分丰富;但其行为对环境考虑较少,存在危害环境的可能性。而生态旅游者的行为则尽量保持旅游地的原始性,旅游者不破坏、不干涉旅游地的任何景观,带走的只有照片,留下的只有脚印。
    旅游地选建条件差别。自然观光旅游要求旅游区自然环境优美别致,基础设施齐全,如交通方便、食宿环境优雅、服务周到,这可能破坏旅游地的原始本质。而生态旅游地一般依托于高品质、良好的生态环境,还可以是人文生态环境的敏感区;在规划建设中,生态旅游地注重保留其原始底蕴,因而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充分协调,不破坏环境的整体性和美观实在性,这必然要以牺牲游客的舒适性为代价。
    旅游活动主要受益者差别。自然观光旅游的受益者主要是景区开发商和经营者,当地居民的经济收益低,旅游者受益程度随着人数增多则有下降之势。而生态旅游各方都受益。
    旅游地管理者和规划者差别。自然观光旅游地管理者和规划者难以为旅游者提供了解自然、认识自然,尤其是探索自然奥秘的生动课堂。生态旅游地则致力于返璞归真,在保护自然景色、野生动植物、地形地貌、历史遗迹,引导旅游者享受大自然的同时,帮助他们了解自然界丰富的知识、获取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另外,生态旅游者必须具备一定生态学知识和地理常识,不然其旅行只是身体的体验而无精神的收获。
    (3)自然保护区的旅游未必是生态旅游
    一些游客认为到生态环境好的地方旅游就等于生态旅游,不惜以生态资源的消耗为代价来满足短暂的享乐需求,背离了生态旅游的宗旨,对生态旅游认知产生了偏差。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旅游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尤其是假日经济的兴起更是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然而,已有22%的自然保护区由于开展生态旅游而造成保护对象的破坏,11%的自然保护区出现了旅游资源退化现象。
    4.2 误区二:无限泛化与滥用生态旅游概念与内涵
    (1)滥用生态旅游概念。现在国内某些地区在进行旅游规划和推广时,严重泛化与滥用生态旅游概念,把它当作适合所有旅游形式、所有地区、所有环节的普遍原则。不少旅游经营商打着生态旅游的幌子把许多传统的山水观光旅游或自然旅游、新型的乡村农家乐等披上生态旅游的美丽霓裳向旅游者大肆宣扬兜售,误导了大众的旅游趋向和对生态旅游真谛的理解。
    (2)将生态旅游泛化成可持续旅游。由于缺乏权威的生态旅游概念,以至于社会上伪生态旅游招摇过市。一些学界一直强调生态旅游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于是将生态旅游泛化成可持续旅游,所以很多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旅游景区都贴上生态旅游的标签。其结果导致旅游景区为了使自己的产品迎合人们时尚的追求,各类伪生态旅游大行其道,以至于低劣的伪生态旅游产品泛滥成灾,重复建设,既破坏生态环境,又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4.3 误区三:发展生态旅游缺乏科技含量
    (1)缺乏科学详细的规划,执行有关法规不力是导致自然保护区旅游背离生态旅游目标的重要原因。
    许多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把生态旅游当成市场上招揽生意的幌子和标签,一些企业甚至为了蝇头小利,有意曲解生态系统的概念。在开发过程中,采取主观决策而不经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为了节省成本,不进行市场调研;不管资金多少,也不考虑开发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而任意进行开发。这种做法违背了生态旅游是基于经济开发和生态保护为前提的行业。
    很多自然保护区没有制定科学详细的旅游规划,没有进行环境承载力研究,没有进行风险评估,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极不协调,破坏了自然原始本质。相当一部分保护区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旅游活动无限制深入,甚至将其发展到了核心区;开发者和管理者受经济利益驱动,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无限度接待游客,大大超出合理容量,导致保护区内资源向非持续方向发展。
    (2)生态旅游地缺少科研投入。
    生态旅游也是一项科技含量很高的绿色产业, 需要生态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多学科论证, 需要认真研究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的承受能力, 否则将对脆弱的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干扰和破坏。但调查表明, 一些自然保护区出于经济目的, 热衷于旅店、餐馆、游乐等设施的建设, 极少对科研给予投入。实际上, 生态旅游临界容量取决于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的承受能力, 必须通过监测和科学研究确定。
    (3)发展生态旅游缺乏环境保护技术。
    一些地区在自然保护区和景区内大肆建造人工景点、娱乐设施、宾馆、饭店等设施时,缺乏环境保护技术,本世纪初,在已经开展旅游的保护区中, 仅有 16 %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 有的保护区连一台必须的测量仪器也没有,甚至连最基本生活用水的处理和排放设施都没有完善,致使水质出现富营养化倾向,这对保护区的水资源和生态造成极大破坏和影响;有些人则对旅游会对生态环境带来什么影响一无所知。
    (4)生态旅游地生态环境教育设施缺乏,广大旅游者生态知识贫乏、欣赏水平低、环境保护意识差。
    生态旅游应该把环境教育、科学普及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核心内容, 真正使生态旅游成为人们学习大自然、热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的大学校。
国外一些地方的生态旅游在开发旅游项目同时,科普旅游项目也很早就得到开发。如美国黄石公园、北美科罗拉多大峡谷在引导游客享受大自然的同时,还使其获取丰富的自然、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培养了游客热爱大自然的精神。
    我国对自然保护区宣教不力,缺乏生动有趣、寓教于乐的科普旅游项目,不能引发旅游者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广大旅游者生态知识贫乏、欣赏水平低、环境保护意识差随着游客大量涌入和车流量不断增加,会干扰自然保护区某些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和生境、造成各种污染,外来物种侵入,生物多样性减少,引发火灾等。游人的踏踩、攀摘野花等不文明行为会造成土壤侵蚀,影响自然保护区植物的生长发育和更新。这些与自然保护区建立的初衷背道而驰。
    4.4 误区四:沿袭传统大众旅游的方式来推动生态旅游,认为“生态旅游”简单等于生态资源加上旅游设施
    (1)沿袭传统大众旅游的方式来推动生态旅游
在实践中,很多地方沿袭传统大众旅游的方式来推动生态旅游,忽视了生态旅游在设施建设、服务提供、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导致了生态旅游的畸形发展。实际上,大众旅游是在广大民众中占支配地位的旅游形式,旅游者的范围是普通劳动大众。生态旅游不是传统的大众旅游,二者之间有十分明显的界限。
    旅游者差别。真正的生态旅游者是那些高级旅游者,较高层次的旅游者仅属于准生态旅游者。而大众旅游者(尤其是来自城市的)因为长期紧张的工作、学习,烦琐的日常生活,身体和心理长久处于各种压力之下,渴望外出放松,解除生活压抑,因而其动机主要是享受大自然,属于基本层次的旅游者。生态旅游区往往因为具有原始、良好的环境而成为大众旅游者的首选,但他们缺乏主动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其行为极易造成生态旅游区原始面貌的破坏。从客源数量上来看,国内外大众旅游的客源都十分充足,甚至客满为患;而真正的生态旅游者却较少,尤其在我国经济教育比较落后的现实情况下这种情况更加明显。
    旅游地建设差别。大众旅游地的规划和建设要能全部或部分地满足旅游者的吃、住、行、游、购、娱,其中心环节是。为服务于该目的,旅游区往往建有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如发达的旅馆业、方便丰富的餐饮业、畅通的交通运输系统等,旅游地成为城市的一个精简缩影。而生态旅游区的选建则有较严格要求,其规划和建设要能满足旅游者的吃、住、行、游、购、娱、教、爱,“即能使旅游者受到环境教育,即能使旅游者为旅游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奉献爱的机会,教和爱是生态旅游的精髓和灵魂,是生态旅游规划不可或缺的主题。故生态旅游地一般选建在自然和人文生态环境的敏感区,如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和一些风景名胜区,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以满足旅游者亲近自然、解读自然、奉献自然的愿望。
    旅游行为后果差别。大众旅游往往对环境造成多种负面影响。如各景区常见“XXX到此一游同心锁等。大众旅游虽能增加少部分人的经济收益(主要是开发者和经营商),但其社会后果相当一部分是消极的,其生态效益是非增长性的。生态旅游者的行为要求与当地的原始生态环境保护、朴素民风的保存相一致,以促进旅游地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和社会风气优化,利益由开发商、游客、当地社区和居民共同分享。
    旅游媒体差别。大众旅游的经营管理者和旅游中介机构往往缺乏环保意识,其行为倾向于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不惜以生态资源的消耗为代价来获取利润。生态旅游的媒体应该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生态旅游经营管理者本着自然第一,利润第二的原则,把环境教育和自然知识普及作为核心内容,开展求新求知的高层次旅游活动;旅游策划者和导游凭借自己丰富的自然生态知识和良好的环境意识,能适时对游客进行环境保护的启迪和教育。
    (2)将生态旅游简单等同于生态资源加上旅游设施
    人们误认为生态旅游简单等同于生态资源加上旅游设施,片面地强调了生态旅游认识自然、走进自然的一面,而忽略了生态旅游保护生态,促进人与社会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总体目标。
    而有的旅游区城市化倾向严重,甚至遭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黄牌警告;而有些景区则出现了小饭馆挤占景点的现象。如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 1982 年建立国家森林公园以来, 曾经各种类别的宾馆、饭店、招待所达30多家, 生活煤灶 273 , 这些严重影响了游客的欣赏情趣。
国外的生态景区,都刻意避免修建水泥路。而国内不少生态景区道路动辄修建4车道、6车道,还美其名曰:考虑游客的便利性
    4.5 误区五:对生态旅游地的生态旅游者数量正确认识不足
    有些开发商单纯追求生态旅游的经济效益,认为生态旅游地的生态旅游者数量越多越好;但有些人(尤其环保爱好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希望旅游者人数不要太多,但至于具体多少,说不出所以然。
    实际上,目前我国生态旅游活动大多数是在生物多样性较好的原生自然景区内设立的生态旅游示范区进行,这就要求旅游者应该具备较高的素质。这样的要求使得生态旅游者的规模非常有限,这确实有益于自然景区的承载力不突破警戒线。但要实现生态旅游的目的,也需要一个基本数量的旅游者人数进行消费,保证不低于某一数量的经济收入。因此,生态旅游目的地既不是旅游者人数越多越好,更不是旅游者人数越少越好,而是有一个上、下限约束量。这个下限就是在不损害生态环境的条件下,既保证旅游活动顺利进行,又保证经营者赢利的基本人口数。
    4.6 误区六:把生态消费摆在首位, 甚至不惜以牺牲生态资源为代价来获取利润
    真正的生态旅游是一种学习自然、保护自然的高层次的旅游活动和教育活动, 单纯的盈利活动是与生态旅游背道而驰的。但在我国,一些生态旅游开发者,至今对生态旅游这一概念不明确,在开发中只是一味追求利益,把生态消费摆在首位,忽略对生态旅游区内资源的保护,甚至不惜以牺牲生态资源为代价来获取利润。
    有关调查显示, 由于管理层及游人的原因, 本世纪初,有 22 %的自然保护区因开展生态旅游而造成保护对象受破坏, 11 %出现旅游资源退化。有些自然保护区甚至把核心区调整为试验区,大兴土木, 开山、采石、伐木等, 严重影响到景区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又如一些自然保护区为了增加旅游观赏点, 建设了一批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基地, 大量引进外来物种, 由此导致了生物安全隐患
 
    5 科学发展生态旅游
    5.1 重新正确认识生态旅游内涵,逐渐走出生态旅游误区
    科学的生态旅游概念有其严格的内涵和界定,只有真正理解其含义才能有正确的认识和实践。生态旅游是一种新型的旅游方式,它不同于传统旅游,生态旅游强调的是风景、自然、环境等对人的影响,而传统的旅游方式需要人为地加工、组织、改变并且为人提供便利,忽略了自然环境的原始功能,所以,在传统习惯中,生态旅游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严重束缚了生态旅游的发展,并且还有可能人为地改变原生态的自然模式
因此,重新正确认识生态旅游内涵, 走出生态旅游的认识误区已成为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这对于保护珍贵的生态旅游资源,规范生态旅游,发挥其积极意义,防止消极影响,实现生态环境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5.2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控制生态旅游发展的速度与规模
    目前,我国的生态旅游活动大多数是在具有生物多样性的原生自然景区内设立的生态旅游示范区进行。这就要求旅游者应该具备较高的素质,而我国广大旅游者生态知识贫乏、欣赏水平低、环境保护意识差,这使得生态旅游者的规模是非常有限我国。
    由于体制(如国庆长假等)等问题,我国旅游往往形成一时间旅游者蜂拥而至,人满为患,远远超过旅游目的地的接待能力,给旅游目的地的生态造成极大的破坏;但由于我国生态旅游景区的地理位置较偏远等实际情况,更多的时候是门前冷落,给旅游资源与旅游设施造成闲置浪费。
    因而,在目前我国生态旅游观念还未科学形成和普及、生态旅游者的规模非常有限、加上体制等问题,目前要达到旅游经济收入与高素质旅游者人口数平衡的目标恐怕较难以实现,大力提倡发展生态旅游和生态旅游大众化会揠苗助长,其结果必然是生态景观遭受严重破坏,违背开发生态旅游的初衷。因此,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适当控制生态旅游发展的速度与规模。有时候,不开发可能是最好的开发
    5.3 加大发展生态旅游的科技投入与科研力量,提高生态旅游的科技含量
    (1)制定科学、可操作性强的生态旅游规划
    生态旅游是利用生态环境资源发展旅游, 并通过发展旅游来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特殊旅游形式, 因此,生态旅游必须以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原理及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依据, 制定科学、严格的生态旅游规划, 做到“天人合一”。生态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具生态化, 建筑设施不仅要具有特色吸引游客, 而且要与周围环境相融合、相协调, 使其融入原生、和谐的生态系统中, 而不能随意改变自然生态。九寨沟的成功就是一个鲜活的典型。
    (2)加大生态旅游的科研投入,加强生态旅游科研力量,充实生态旅游科技内涵
    要加大生态旅游的科研投入,利用新兴科技手段,建立维持生态系统相对稳定的旅游经营管理模式,以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主是利用多学科交叉研究的方法,建立起以科技为先导的立体资源利用网络:首先,构建完善的生物调节体系。如在旅游者较多的控制区域,通过设置芦苇、水浮莲等生物屏障,,达到有效同化与消除水体中的有害物质。其次,通过非生物因素的研究,探讨影响生态系统稳定发展的原因,制定防止生态灾害(如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发生的应急预案。第三,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材料,尽量减少游客及旅游经营者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如推广使用双降解材料餐具来禁堵白色污染;利用地热、沼气、阳光能、风力发电等洁净能源与技术。
    (3)将先进的环保技术、精准的信息技术引入生态旅游的发展,对生态旅游承载区进行必要测量
    生态旅游区是一个有限的空间,要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原生态核心区、缓冲区和旅游接触区、生活服务区。原生态核心区一般禁止入内;缓冲区允许有特殊目的的人进入;旅游接触区是游客观光游览区;生活服务区则是提供给服务人员和游客的基本保障区。各功能区的生态环境承载量是有限的,因此开发前要科学计算、测量各区的生态环境容量,确定生态旅游区的承载量,然后根据承载力的大小确定开发力度,采取合理、科学的开发方式,允许适量的游客、适时地进入有关功能区,保证开发过程中自然环境受到保护,从而促进旅游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4 使生态旅游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生态旅游是一种特殊性产业, 是一种资源环境依赖性很强的产业, 一定要加强环境立法和管理。旅游中产生的污染会造成生物多样性减少和破坏, 丧失环境美学价值, 所以在拟建生态旅游区之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所有的旅游经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不符合标准的应坚决予以取缔。在生态旅游开发中,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并针对旅游业对环境影响有潜在性、持续性和累计性特点, 增加补充规定, 如增加对旅游环境保护的税收。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些旅游法律法规, 如《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但这些规定都比较原则、简单, 不能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国家应制定专门的《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法》、《旅游区环境保护条例》和《生态旅游管理办法》等旅游管理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 采取严厉的经济惩罚手段制止游人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践踏花草等污染和破坏旅游资源的不文明行为。
    5.5 大力发展低碳旅游是实现生态旅游的一种可量化、可操作的路径
    低碳旅游和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旅游方式,都属于可持续旅游的范畴,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1)生态旅游在旅游业开发上着眼于保持旅游区原生态,即“自然旅游”,强调旅游发展中“资源的原真性”,游客必须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倡导通过更少的人为干扰来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目标;而低碳旅游更注重游客在旅游期间“低碳”,强调“运用低碳技术”和“倡导低碳消费方式”,强调旅游各个环节运用低碳技术,建设低碳旅游吸引物,建构低碳旅游社区,营造低碳旅游体验环境,在保护环境的同时降低碳排放量,从而实现低碳经济。
    (2)生态旅游是从生态理念出发,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优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并保持生态平衡,在保护基础上将旅游业的绿色产业功能发挥出来,摈弃以赢利为最终目的的观念,通过建设具有可持续发展模式的行业,突出生态旅游的基本含义及其内涵;而低碳旅游则是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从低碳理念出发,在旅游过程中所有阶段都以降低碳排放量作为首要目标和长久发展目标,是生态旅游概念的一种实施方式,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
    (3)低碳旅游是在生态文明理念导向下的一种新的旅游发展方式,提倡通过各种低碳技术的革新和旅游消费方式的转变来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目标。从这点来看,低碳旅游比生态旅游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性;生态旅游则更具有理论指导意义,更多层面上是一种理念,表达人类对旅游发展的一种价值取向追求。因而,低碳旅游是通过在旅游各个环节减少碳的排放量来实现对环境的保护,最终达到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总之,低碳旅游是一个综合性行为概念,它是对生态旅游、可持续旅游发展理念的一种行动响应,是将生态旅游、可持续旅游发展的理念转化为一种可操作的旅游发展方式。

(作者为环保部生态司副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