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途径 永春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示范点建设

发表时间:2014-08-24 来源:泉州晚报 作者:陈小妮
    日前,记者从永春县发改局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在近日联合下发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名单,永春县成功入选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目前,永春县已经整理出国家主体功能区示范试点建设初步方案,并提出近期和远期目标。
    划分六大空间政策管制区域
    据悉,永春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宜居建设为核心的主体功能区建设相关工作,并取得成效。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永春将坚持尊重规律、科学发展、生态优先、统筹协调、全面发展,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分步推进,分区治理,分类指导。从永春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积极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据介绍,永春属福建省规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在创建全国生态县和桃溪流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该县从各城镇的区位条件、交通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情况出发,按照建设“山川秀美、产业高效、宜居养生的生态经济试验区”要求,将全县划分为六大空间政策管制区域:城镇发展优化区、城镇发展拓展区、风景旅游发展区、一般乡村发展区、特色农业发展区、生态资源保护区;将科学谋划空间开发格局,引导生态经济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建设形成同类型功能区开发的示范典型;将打造绿色产业集聚区。强化产业链延伸与集群效应,加快建设海西“健康养生之都”、“海西慢城”,打响生态健康养生养老品牌,打造绿色健康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建成以特色生态经济为支撑的“富裕山区”、“以人为本的健康养生新区”。
    建设山水名城与美丽乡村
    永春县深入探索“抓两头、带中间”的新型特色城镇化模式,树立生态城镇化理念,通过优先建设山水名城与美丽乡村,驱动特色乡镇发展,打造全国美丽乡村建设样板,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围绕“流域水量补偿、排污权交易、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新型‘山海合作’生态补偿、绿色国民经济核算考评机制”等领域探索创新,持续扩大“桃溪治理模式”效应,逐步实现由“工程治水”向“制度治水”转型。
    同时,该县大力推进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启动建设桃溪流域生态经济试验区,加快将国家级、省级生态名片转化为现实优势,创造绿色产业新链条新业态;重点在国土空间科学开发、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现代生态产业体系构建、新型城镇化、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体系,加快构建形成保障有力的生态安全体系、先进高效的生态产业体系、生态宜居的新型城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