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挑战,塑料污染防治力度升级

发表时间:2020-09-09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杂志 作者:温宗国
编者提示

1.不仅要有目标,还要有可执行可操作性的标准。

2.不仅要识别减量、替代、重复使用、回收利用等手段使用场景及优劣,而且要有相应的政策综合设计。

3.不仅要强化主体分别承担的责任,而且要协同共治,上下游之间要实施信息共享,保证生产材质与处置手段匹配、生产企业供给与消费者需求匹配、消费者行为与回收企业需求匹配,真正实现绿色塑料产业链的通畅运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在生活垃圾领域尤其要求避免过度包装、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防控,体现了塑料污染防治力度升级的态势导向。科学应对塑料污染防治挑战,需以评估塑料污染情况为认知基础,识别主要挑战,明确工作着力点;以减量、替代、重复利用、回收利用等手段为路径载体,循序渐进开展差别化的政策设计与行业落实;以社会多元主体协同响应为根本保障,构建长期稳定的系统管理机制,实现塑料污染防治的最终目标。

 

塑料污染防治面临哪些主要挑战?

塑料出现至今虽尚不到百年,污染挑战却愈发严峻。

2018年全球塑料产量达3.6亿吨,废弃后大部分流向垃圾填埋场或流入环境。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评估,全球已产生的90亿吨塑料垃圾中仅有9%被回收利用;塑料包装作为塑料制品中的主要品类,95%在首次使用后便失去价值,仅有14%被回收利用。2017年以来,微塑料颗粒及海洋塑料污染问题广泛进入人类视野,应对塑料污染问题成为全球基本共识。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塑料制品生产国,年生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29%,人均塑料制品消耗量低,但增长显著、再生利用存在赤字。与此同时,2017年前我国接受其他国家的进口废塑料,成为全球废塑料的“处理厂”。此外,中国塑料行业还面临特有挑战,如快递、外卖等新兴行业大规模发展,产生大量一次性、低值、分散的塑料制品废弃物;拾荒者、小作坊等末端回收处理不规范,等等。

人类思考和应对塑料挑战由来已久,近年来全球范围的大讨论愈发热烈。

2018年6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以“BeatPlasticPollution”(塑战速决)作为世界环境日主题,标志着一次性塑料污染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重要环境问题。

中国政府也相继开展系列“铁腕行动”,包括2017年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 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同年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的通知》;2019年起,上海率先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2020年1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2020年4月新固废法强调拒绝过度包装、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等。

 

落实塑料污染防治的管理手段有哪些?

基于加强塑料污染防治的共识,需设计明确的实现路径。塑料行业范围广泛、制品种类繁多、地区依赖性迥异,落实污染防治需充分发挥创造力,将宏观调控与市场协调相结合,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实现分制品、分行业、分地区、分阶段依次改革。

明确防治目标,提供与目标相对应、可执行可操作的实施标准。

塑料污染防治应以减小环境影响、追求经济效益、保证社会平稳过渡、构建长期稳定运行的塑料行业为最终目标,但需要为实现目标规划可执行可操作的实施路径。

制定标准是政府发挥调控作用、规范实施操作性的有效手段之一。

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中,第一项任务部署了“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同时要求“适时更新发布塑料制品禁限目录”。为此配套颁布《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明确“部分塑料制品”的具体范围和政策界限。如“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主要指淋洗类化妆品,并规定了塑料微珠的尺寸;将塑料袋的管控范围聚焦在塑料购物袋;将一次性塑料餐具禁止使用的场景先行规定在餐饮堂食服务。这些操作细节的规范,将有效保证相关管控目标如期实现。

识别减量、替代、重复使用、回收利用等手段适用场景及优劣,开展政策综合设计。

纵观众多塑料污染防治实践,循环经济“3R”理念始终适用。减少一次性塑料消耗(Reduce)是首选手段,在需求端倒逼行业转型,减少不必要的塑料消耗;在生产端开展生态设计,减少不必要的塑料品投入。新固废法中禁止过度包装、禁限提供一次性塑料吸管、酒店用品等均属于此类。

对于无法减少的使用需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鼓励可降解塑料替代,但需明确“可降解”标准、识别真正的可降解材料、保证基本使用性能不受损、具备经济有效的产能、构建单独回收堆肥设施,是涉及前后端的系统工程。

加强重复利用(Reuse)则通过尽可能多次使用塑料制品,在同等消耗条件下减少废弃,需产品性能设计与公众习惯改变同步发力。

开展回收利用(Recycle)被认为是应对一次性塑料污染问题的重要方向,需在生产端保证塑料制品设计“可回收”,如避免大量使用复合材料、易拆解;在使用端加强产品标识和消费者教育,保证被正确投放至回收物品类,进入正规回收渠道,探索互联网+回收等创新形式,使塑料制品“可被回收”;在回收后需规范市场利益分配、加强技术革新,保证塑料制品“可被利用”,回收利用企业往往会面临废物来源不稳定、处理成本高、再生产品价格市场竞争力弱等挑战。

近期世界原油价格下跌更为塑料再生行业带来短期干扰,但在生产者责任延伸、生活垃圾分类与计量收费、绿色标识与消费等手段逐渐落地后,塑料再生仍将是大势所趋。基于“3R”的各类手段各有优劣,更多情况下需综合使用协同发挥成效。

充分考虑可行性,分地区、分时间、分领域逐步落实。

我国塑料污染防治改革行动中充分考虑了各地区和各行业的差异性,区分重点城市、地级以上城市和相关县级城市,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3个时间段,分步骤、分领域有序推进共同而有区别的塑料污染治理目标。我国为不同塑料制品提供不同的管控路线和时间表,符合基本国情和因地制宜原则,使综合治理措施逐步落实。

以不可降解塑料袋为例,要求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在2022年、2025年底才分别逐步扩大至其他地区及使用情景。

此外,充分考虑社会应用场景、行业发展与人民生活的刚性需求,对特定场景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特殊需求进行豁免,允许标准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在实际操作中鼓励探索多种形式。

如宾馆酒店等相关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但同时允许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解决消费者需求,为转变提供适当的缓冲期,逐步、有序推进深层改革。

 

如何构建塑料污染防治长效管理体系?

管理手段落地与长期运行需多元主体共同行动,并构建可长期自行运转的稳定体系。明确主体构成及责任,形成交流与责任承担机制十分关键。

建立行业全产业链视角,达成系统性管理共识。

塑料制品代谢全生命周期环节众多,各环节均存在潜在环境影响,共同决定了行业规模与发展方向。与各环节对应的,塑料行业上下游存在众多关联主体,包括塑料制品生产厂商、使用厂商、平台企业、消费者、回收利用厂商、政府、公众等。各主体有必要意识到需承担塑料污染治理环境责任,有必要达成共同应对塑料治理难题的共识。

明确主体共同有差别的责任,分别构建责任承担机制。

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可通过生态设计、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机制承担责任,目前我国已在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等领域先行试点。

对于塑料制品使用企业,可落实禁限目标、改选使用材质。例如,某知名连锁快餐企业已于今年6月宣布,在近千家餐厅的堂食及外带中停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并于2020年内覆盖中国内地所有餐厅。部分地区的连锁商超已经开始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袋,还主动开展商品包装的设计优化,使之更方便消费者直接提拎,从而减少塑料袋使用。

对于消费者,需改变生活消费习惯,优先选择绿色制品,积极配合生活垃圾分类,是社会改革的根本动力。

对于政府主体,市场秩序的维护需要标准、政策、监督,社会氛围的营造需要宣传、教育、舆论,均是政府部门需要做到的引导保障。

行业责任主体协同共治,共同应对塑料污染防治。

除各主体分别承担责任外,上下游主体有必要实现信息共享,保证生产材质与处置手段匹配、生产企业供给与消费者需求匹配、消费者行为与回收企业需求匹配,真正实现绿色塑料产业链的通畅运行。

目前,行业联盟、伙伴计划等形式已被广泛用于串联行业上下游主体、推进协同共治的探索中。相关行业协会牵头联合16家发起成员企业,于2020年6月共同筹备成立“绿色再生塑料供应链联合工作组”,搭建平台促进重要利益相关方携手,推动绿色塑料供应链建设。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行业先后做出尝试,邮政快递率先探索使用无胶带环保纸箱。塑料再生相关企业和可降解材料相关企业,也可积极联合探索新型材质研发与技术突破,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与落实。

从2007年《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至今,走过单品种、少更新、缺监管的初期探索,塑料污染防治已迈入分领域、全链条、多主体的全新发展时期,挑战严峻但潜力巨大。废塑料精细化管理、社会主体全民化参与,通过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的有效措施,必将实现我国塑料污染防治各阶段的目标,也将为全球的塑料污染治理作出重要贡献。

 

(温宗国,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博士生张宇婷对本文有贡献。本文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组织,原载于《中国环境报》,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