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创新实践“两山”理念,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协同推进

发表时间:2018-12-12 作者:吴晓东

 

丽水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发源地之一。12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寄予丽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为丽水找准了行动坐标、锚定了前进方向。今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对丽水多年来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给予充分肯定:“浙江丽水市多年来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坚定不移保护绿水青山这个‘金饭碗’,努力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生态环境质量、发展进程指数、农民收入增幅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协同推进”。

丽水作为浙江乃至华东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生态禀赋是最宝贵的战略资源,也是丽水后发赶超的最大潜力、根本出路,必须千方百计把生态环境保护好、利用好、提升好。十多年来,丽水市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尤为如此”重要嘱托,以“两山”理念为指引,聚焦几个工作重点,逐步形成了高质高效的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绿色发展协同推进路径。

 

一、聚焦生态环境这个底线,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丽水作为生态文明先行区,山是江浙之巅,水是六江之源,森林覆盖率达到80.79%,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4年居浙江省首位、全国前列,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10年位居浙江省第一,美丽浙江考核连续11年荣获优秀,空气环境质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十,生态环境已逐步成为丽水最大的特色和优势。

多年来,丽水强化规划管控,最大限度保护生态。丽水市9个县(市、区)中,有龙泉、庆元、云和、景宁和遂昌5个被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0.3%。深入推进“两无”战略,力争生态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以外基本无工业,园区之内基本无非生态工业,并把95.8%的市域区域纳入生态管治区,以重整山河、壮士断腕的决心打好“五水共治”“五治齐抓”等生态治理组合拳。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连续实施了两轮十万农民异地搬迁规划,完成搬迁5.3万户、17.6万人,不仅改善了山区农民的生活水平,还腾出空间进行生态恢复1万余亩,增加了生态资产。全市森林面积从2007年的2101万亩增加到2017年的2117万亩。

 

二、聚焦制度建设这个关键,巩固深化“两山”成果

这些年来,在“两山”理念的指引下,丽水把“生态立市”“绿色兴市”确立为市域发展战略,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纲要,为丽水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丽水市进一步提出“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明确“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发展主线,作出打造“两山”样板、争当“双区”示范,建设“生态旅游名城”,创建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并以中央环保督察为推动,积极构建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严追、权责严明的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在浙江省率先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将“生态报表”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总指标之一,铸就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堤坝”,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的重大跃变。丽水已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首批国家生态保护和建设示范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

 

三、聚焦生态产业这个核心,不断探寻“两山”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丽水调研时强调,“丽水经济的发展一定要围绕生态做文章”“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这些年来,丽水把进一步发挥生态优势作为重大战略支撑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在浙江省率先出台《生态工业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提出了限制发展类项目27项、禁止类项目33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态产业集聚区项目入园决策机制。大力培育生态产业,谋划了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和生态旅游业、养生(养老)业、文化创意产业三大特色产业重点发展的生态产业体系。出台各类产业政策14个,签订各类战略合作协议15个,设立了大健康产业、绿谷信息产业基金,引进中国钛都等大项目103个,新增“新三板”挂牌公司10家,7个县(市)入围阿里研究院公布的“电商百佳县”,为全国入围数量最多的地级市。随着生态产业的发展,丽水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2002年的20.3:40.3:39.4调整为2017年的7.7:42.9:49.4,第三产业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据中科院核算,丽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从2006年的2096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4673亿元,实现了GDP与GEP的双增长。

 

四、聚焦富民惠民这个根本,奋力打开“两山”通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丽水调研时强调,“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为民多办实事好事,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这些年,丽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富民惠民安民的政治责任。倾力推进让百姓坐拥青山、更得金山的特色改革,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林权、农村金融、扶贫改革,形成了农村金融改革“丽水模式”、扶贫开发“丽水样本”。

随着区域发展活力竞相迸发,从2006年至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3958元增长至38996元,年均名义增长10%。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尤为迅速,由2006年的3869元增加到2017年的18072元,年均名义增长12.6%。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增幅连续9年位居浙江省首位,连续11年超过浙江省平均速度,9县(市、区)全部摘掉了欠发达的“帽子”,新农村建设农民满意度连续6年浙江省第一,食品安全满意度连续9年浙江省第一,民生改善满意度连续3年浙江省第一。

生态文明的新时代已经到来,生态资源的稀缺性和珍贵性日益凸显,丽水后发赶超的时代也将到来。习近平总书记的“丽水之赞”为新时代丽水整装再出发、扬帆再起航,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注入强大精神动力。丽水将满怀豪情高举生态文明建设旗帜,续写“两山”创新实践新篇章。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杂志;吴晓东,丽水市委副书记、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