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

发表时间:2023-09-12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杂志2023年第3-4期合刊 作者:石海佳 温勇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美丽中国的宏观目标,必须依靠和坚持新发展理念,必须加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和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在有限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的能力限度内,推动实现“美丽中国” 这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建设目标。
  一、充分认识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
  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路径,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素,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由之路。要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深刻革命,社会各界必须充分认识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
  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是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价值观念的深刻革命。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生态环境问题必然需要发展方式的变革才能得以根治。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不仅不是我们需要的发展方式,而且反过来会影响我们的长远发展。绿色发展强调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是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方位、革命性变革,需要我们突破“先污染、后治理” 的旧有发展思维、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是对自然客观规律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般规律的深刻把握和遵循,要求我们将新发展理念贯彻到社会经济各项活动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我国的现代化目标需要依靠发展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这一发展目标需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才能得以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中长期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而推进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首先应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要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是协调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键之策。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协调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我们不仅要认识到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并非自然而然,也非各自为战,更非顾此失彼;更需要认识到,只有真正将绿色当作发展的底色,按照新发展理念思考、谋划、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才能够协同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必须通过高水平环境保护,不断驱动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创新和塑造,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
  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新发展理念是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坚持绿色理念,划定并遵守资源利用、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红线,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环境基础和广阔的自然生态舞台。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生态环境挑战,共筑生态文明之基,既是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构建全球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路径,也是世界不同种族、不同发展水平、不同政治体制、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和人民的普遍共识和广泛行为准则。绿色低碳发展关乎国内国外可持续发展,深刻影响全球化进程,如能牢牢把握这个关键纽带,必将有力支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构建。
  二、深化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内涵和规律的认知
  要真正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深刻认识和理解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内涵和规律。
  新发展理念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统一整体。新发展理念提出的要求是全方位的、多层面的,这是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必然要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五大方面既有各自内涵,更是一个整体。绿色发展不是为了生态环境保护要退回到落后的农耕文明,不是阻碍科学探索、科技进步的阻力,而是应当成为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应当依靠科技、商业、制度、文化的生态创新,推动绿色生产力的飞跃式发展;应当师法自然,通过自然规律的发现开拓科技创新的视界,汲取自然界赋予我们的生态智慧和生态财富。绿色发展不是发达和欠发达地区实现协调发展的障碍,而是应当在经济开发上因地制宜,在产业发展上各展所长,在产品供给上各取所需,在发展效益上同舟共济。绿色发展不是发达国家和先发地区的专利,不应当以邻为壑、污染转移、风险转嫁,迫使发展中国家和后发地区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应当推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使其成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路径和合作方式。绿色发展不应当是先富人群和权贵阶层的特供,而是应当以人民美好生活为最终奋斗目标,坚持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共担绿色发展使命,共享绿色发展成果。因此,绿色发展决不能和其他新发展理念割裂开来,必须相互促进、协同发力,才能取得相得益彰、事半功倍的高质量发展成效。
  绿色发展统领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绿色发展的宗旨是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绿色发展既强调人类活动需要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和依赖,也强调应当减少废弃物产生及其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更强调在前两者基础上建立“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机制实现经济发展。不同于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益的“黑色”发展模式,绿色发展是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之内的发展模式,是使得资源、生产、消费等要素相匹配相适应,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模式。低碳发展,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模式,是绿色发展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对气候变化表面上是环境问题,本质上是能源问题,根子上是发展问题。唯有减轻发展对于能源特别是化石能源的依赖,扭转高能耗、高排放的生产模式和高消费、高废弃的消费模式,建立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和经济体系,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低碳发展,进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是将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这种“大进大出”的线性经济模式,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循环化的原则,改造成为资源高效循环的经济系统结构。循环发展既要求减少物耗、能耗,也要求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并减轻其环境影响,通过提升资源的内循环和能源的梯级利用水平,减少社会经济系统对外部资源能源的依赖,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原生自然资源消耗脱钩。
  低碳发展是当前我国推动绿色发展的核心任务。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国是在工业化、城镇化仍在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启动降碳进程,降碳任务之重、时间之紧、难度之大,前所未有。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低碳发展,是一项内涵丰富、涉及广泛、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必然会带来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积极稳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将“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不能就碳论碳,必须顺应以低碳为特征的全球新一轮能源革命、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趋势,以降碳为目标引领,协同推动各领域和全过程的减污、扩绿、增长,切实推动社会经济全方位的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循环发展是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有力手段。循环发展指的是通过发展应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共享经济、服务经济、资源再生循环等减量化、再利用、循环化等科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成果,实现资源能源的节约利用和各类废弃物处理处置量的减少,从物质能量代谢的路径和模式上改变传统经济的发展形态。“双碳” 时代,循环发展将以 3R 为原则,通过生产、流通和消费系统优化来实现原生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处置的减量,发挥更加突出的减污、降碳、增长的协同效益。无论是能源节约、废物能源化利用、余热余压利用等循环发展措施的直接降碳效应,还是资源节约、产品再利用和再制造的间接降碳效应,都将对“双碳” 目标实现和绿色低碳转型作出重要贡献,应当成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优先选择。
  绿色发展追求的是发展与保护的协调统一,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其内涵最丰富,包含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后两者主题更加聚焦,低碳发展主要针对气候变化问题,循环发展则着力破解资源约束。由于绿色发展的评价维度、覆盖范围、涉及过程均要比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更丰富、更广阔、更复杂,单一目标如降碳导向下的低碳发展路径选择不一定是最优的绿色发展综合路径。因此,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必须做到科学谋划、系统决策、综合施策,争取取得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的最佳实践成效。
  三、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
  要实现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既不能重复发达国家治理代价高昂的“先污染、后治理”老路,也不能走上“污染产业转移”致使实体经济空心化的邪路,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在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指引下,将社会各界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构建符合国情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低碳转型之路。
  加大绿色创新力度促进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围绕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需求,建立完善优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丰富绿色发展路径和模式。加强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科技研发和支撑能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把清洁低碳能源、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防治等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绿色低碳、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专业科技人才队伍。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支持绿色制造、节能环保、低碳能源等产业发展壮大。提高资源能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断降低对外依赖度,加强资源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国际竞争力,推动高水平绿色开放发展。加强制造业服务化和服务业功能化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探索减物质化的共享经济、功能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提升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推动高水平共享发展。
  突出“双碳”战略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引领作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目标具有多维性、复杂性、差异性,也存在认知的局限性。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普遍共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全体人类的共同目标,碳排放是对全球社会经济系统影响最为广泛的资源环境关键指标。因此,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资源能源转化、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同根同源同过程”的科学本质,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为关键手段,化繁为简,突出降碳对减污、扩绿、增长等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目标的协同引领作用,以降碳促节能降耗,以降碳促减污增效,以降碳促产业创新,以降碳促协作联动。
  构建支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构建权责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高水平协同。发挥好政府的核心主导作用,完善相关部门、机构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制定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划计划。明确和优化责任分工和衔接协作机制,加快填补制度空白、补齐制度短板,建立健全工作会商、信息共享、统筹协调、督办检查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协调配合、考核评价。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推动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一体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出让、转让、抵押、入股等市场交易行为,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信用监管体系,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实体经济和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政策,强化财政支持、税收政策支持、金融支持、价格政策支持。
  加快培养全民资源节约意识和绿色低碳消费观念。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日趋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我们必须具备更强的忧患意识和安全意识,更加注重资源能源的节约利用和安全保障。要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推动绿色低碳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推广绿色出行,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加快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倒逼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促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深度循环链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建立美国中国建设共识,让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成为良好社会风尚。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