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能不能管住滥食的嘴?

发表时间:2020-03-09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杂志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因疫情而引发的反思做出的重要回应。为什么要制定《决定》?《决定》具有什么样的法律阶位?所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有哪些重大制度创新?如何保障《决定》顺利实施等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决定》涉及多部法律的修改甚至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法》是其中修改需求最直接也最紧迫的一部法律。近年来,学界和业界一直在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再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明确表示,拟将这一修法项目列入2020 年立法工作计划。《决定》为修法提供了思想引领、修订基础和直接依据,法学界专家学者据此进一步提出了很多建议。

我们期待着,随着《决定》的全面落实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执行,法律真正能够禁止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管住滥食野生动物的嘴。

 

1.《决定》可以作为执法和司法依据吗?

关键词  就是法律

《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执法和司法的依据。

发布这个《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制定法令、解释法律、修改法律、补充法律、批准条约等职权的立法活动。

审议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程序相对简易,能够在普通的立法不能回应现实急需时,对法律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从而解决急迫的社会问题。

 

2.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决定》为什么不同寻常?

关键词  非常时期,严肃特色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月2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13人现场出席会议,因疫情不方便到会场的57人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人数共17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次会议所通过的决定采用现场出席和网络视频出席相结合的会议形式,都有着疫情时期的严肃特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发展史、全国人大会议史、全国人大立法史上,都将留下极为深刻的一笔。

 

3.《决定》对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哪些指导意义?

关键词  三点期待

一是在立法目的上,明确了“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可以为重新思考《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理念、确定相应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提供指引。

二是在“野生动物”的禁食范围上,范围明显扩大,这就为从法律上合理界定“野生动物”的概念并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调整范围提供了基础。

三是在提高违法成本上,对违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禁止性行为予以加重处罚,对于违反决定新增规定的行为也要参照适用现行有关法律加以处罚,这直接为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法律责任制度提供了依据。

 

4.《野生动物保护法》调整范围要不要重置?

关键词  物种保护的公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未将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根本上还是“重利用,轻保护”的思维惯性,重视野生动物的资源价值和开发利用,轻视野生动物的生态价值和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

应把法律调整范围扩大到所有生存于自然环境下的野生动物及其驯养繁殖物种,对野生动物提供普遍保护,确保“物种保护的公平”;更理想的立法方案是,将相关立法整合为《动物保护法》

 

5.流浪猫狗等有人管吗?

关键词  动物福利

伴侣动物、农场动物、流浪动物等不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同样会带来损害生物多样性、公共安全及公共健康的诸多直接风险和次生风险,可以另行制定《动物福利法》,禁止以虐待或者不符合公序良俗的方式食用或利用伴侣动物,确立伴侣动物的“非食品原料”法律地位。

 

6.如何规制野生动物商业利用

关键词  严打“洗白”

商业利用是2016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过程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最后是产业优先占了上风。“捕猎—运输—贩卖—消费”的黑色利益链,就是通过“合法来源证明”来“洗白”的。修法,一定要优化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制,严厉打击名为人工养殖实为交易食用的“洗白”行为。

 

7. 全面禁止的仅仅是食用吗?

关键词  非许可与负面清单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一是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二是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必须与其很好衔接。可以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禁食名录制度。同时,增加禁止捕杀、加工、运输、销售的野生动物非许可或负面清单制度。

 

8. 全面禁食的范围是多大?

关键词  有毒推定与无毒推定

以“禁食动物”“可食动物”“其他动物”的三分法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非疫情平常时期的二分法为基础,制定宽严相济的野生动物禁食制度。

在没有疫情的平常时期:将有证据表明携带细菌、病毒等可能引发传染病的陆生野生动物,采用“无毒推定”原则,都列入“禁食名录”,比方说蝙蝠、穿山甲等。名单组成为:禁止食用“黑名单”动物+可以食用“白名单”动物+倡导不予食用其他动物。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凡是没有证据证明不是疫源动物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动物),采用“有毒推定”原则,可都列入禁食范围,一律禁止食用。名单组成为:禁止食用(“黑名单”动物+ 其他动物)+ 以食用“白名单”动物。

 

9.何谓滥食?何谓陋习?

关键词  违法,反伦理,丑陋

所谓滥食,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伦理的食用行为。

所谓陋习,是指一种粗鲁、丑陋、不文明的不良习惯,属于社会公德的层面。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就是要改变和消除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伦理进行食用野生动物这种粗鲁、丑陋、不文明的不良习惯,建立和营造保护野生动物、建设生态文明新秩序的新风尚。

 

10.滥食有多滥?

关键词  泛、多、险、乱、怪、虐

一是吃得太泛,什么都吃。二是吃得太多,超出了野生动物的可再生能力。三是吃得太险,不管是否携带细菌和传染病病毒,不管是否经过检疫,都敢吃。四是吃得太乱,不管来源是否合法,不管种类是否属于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通吃。五是吃得太怪,奇奇怪怪的,恶心的,都敢吃,甚至炫耀性地吃。六是吃得太虐,吃得残忍,如活吃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