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3-10-13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水生态环境司


  为公开公正做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保证优秀案例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文件不再受理)。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李文静
  联系电话:(010)65645482
  传  真:(010)65645454
  电子邮箱:liuyuguanli@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39个)
 
  北京市:怀柔雁栖湖
  天津市:子牙河(红桥区段)
  河北省:邯郸沁河(复兴区段)
  内蒙古自治区:无定河(鄂尔多斯段)
  辽宁省:抚顺大伙房水库
  吉林省:白城南湖
  江苏省:常州天目湖、苏州吴淞江、南京秦淮河
  浙江省:杭州千岛湖、湖州西苕溪、嘉兴南湖
  安徽省:安庆潜水(潜山段)、长江(铜陵段)
  福建省:南平崇阳溪、三明金溪(将乐段)、厦门筼筜湖
  江西省:赣州阳明湖
  山东省:泰安东平湖、青岛李村河
  河南省:伊洛河(洛阳段)
  湖北省:宜昌黄柏河
  湖南省:郴州东江湖、长沙圭塘河
  广东省:广州流溪河、河源万绿湖、东莞华阳湖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那考河
  海南省:海口五源河
  重庆市:开州汉丰湖
  四川省:宜宾江之头、阿坝花湖
  贵州省:贵阳南明河
  云南省:赤水河(昭通段)
  西藏自治区:拉萨纳木错
  陕西省:安康瀛湖
  青海省:西宁北川河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渝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