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长制”: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新探索

发表时间:2017-11-23 来源:新华社 作者:白少波 程千懿 黄艳 史卫燕

中共十九大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首次会议推出一项改革新举措:“湖长制”。

  业内专家认为,这是中国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新探索,美丽中国向前迈出新步伐。

此前,“河长制”已经在全国推行。相关数据显示,中国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人数近27万名,其中省级河长330人。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惠远说,“湖长制”是“河长制”基础上及时和必要的补充,此举意义重大。

  根据会议通过的《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中国将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

  “湖长制”在中国一些地方已经取得成效。

  “千湖之省”湖北省有大小湖泊755个,湖泊水域面积2706平方公里。湖北省湖泊局专职副局长熊春茂介绍,2012年,湖北省颁布了首个地方湖泊法规,设立“湖长制”。

  梁子湖是湖北省蓄水量第一、面积第二大的湖泊,也是亚洲湿地保护名录上保存最好的湿地保护区之一,被列为鄂东战略备用水源地,经过多年保护重现“梦里水乡”景观。梁子湖第一位“管家”由一位副省级干部担任。

“农村污水处理在梁子湖区实现了全域覆盖。”湖北省鄂州市委书记李兵说,173个污水处理装置,彻底解决了农村乡镇污水排放问题,实现清水排放。

  梁子湖区涂家垴镇万秀村党支部书记熊有茂说,纯生态污水处理设施可日处理10吨污水,全村污水处理需求得到满足。

  据介绍,梁子湖水质保持在二类以上,有着生物进化研究的“活化石”之称的中华桃花水母大面积出现。武汉大学梁子湖保护专家于丹说:“这说明梁子湖水域保护效果非常好。”

地处湖南、湖北交界地带的洞庭湖,被称为“长江之肾”。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高大立表示,“湖长制”将理顺管理关系和管理体制。

  目前,洞庭湖已经在推动多个部门“联动治水”的大环保格局,“湖长制”将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保护体制机制,促进洞庭湖的生态保护。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十九大报告提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

  受访专家表示,实行“湖长制”是将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从理念向行动转化的具体制度安排,也是中国水环境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的重大创新,使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管理方法更加具体、管理机制更加有效。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王朝科表示,“湖长制”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有利于建立流域内社会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的共建关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