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土,我国采用什么样的制度与技术体系?

发表时间:2020-07-17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杂志 作者:谷庆宝
 

土壤污染治理既可以选择去除或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数量、体积或者毒性等,也可以选择切断土壤污染与人体等受体的暴露途径。前一种手段通常称为治理修复,后一种手段通常称为风险管控。未来,对于我国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建议从土地的用地方式上进行管理制度和防治技术体系的设计。

 

 

一、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

我国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4 年,原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数据显示, 我国土壤污染状况是总体态势可控,局部污染严重,对于这些局部地区的土壤污染,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意义重大。

首先,保护土壤生态环境是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土壤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其次,良好的土壤生态环境是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关键要素和物质基础。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和草。而山水林田湖草无不与土壤有关,土壤受到污染,相连的生态系统等都会受到影响。

第三,强化土壤生态环境管理是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互之间密切联系、有机统一。其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重大战略目标,居于引领地位,土壤污染的总体目标就是要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保护好土壤环境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体系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日益重视,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起了“四梁八柱”。2016 年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 年底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在上述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生态环境部制定了更具有实施性的部门规章,以及配套的风险管控标准和系列技术规范或指南。土壤污染防治的部门规章包括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风险管控标准包括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技术规范或指南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 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测、风险评估、修复、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技术导则等等。

1.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土十条”内容共10 条35款,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夯实两大基础: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二是突出两大重点: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三是推进三大任务:未污染土壤保护、控制土壤污染来源以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四是强化三大保障:科学技术支撑、治理体系建设、目标责任考核。

对于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目前正在实施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就是在完成这个目标,2018 年底农用地的土壤污染详查已经完成,当前的目标是到2020 年底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调查。

土壤污染防治的三大任务, 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控增量、减存量。对未污染的土壤进行保护和控制土壤污染的来源,就是控增量,对现有已经污染的土壤进行治理修复就是减存量。

2. 土壤污染防治法

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内容很多, 概括起来主要包括:6 项基本原则, 即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5 项基础制度,即标准制度、普查制度、监测制度、共享制度、规划制度;3 项监管名录,即《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3 项管控制度,即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制度、法律责任制度(污染者、从业者、政府部门);两级防治基金,即中央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3.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主要是从消减存量方面来制定的, 目的是对已经关闭搬迁企业遗留的污染地块进行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本质上是一个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办法。其内容主要涉及对污染地块开展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效果评估以及防止二次污染防治等的管理程序与要求。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的具体管理流程是,发现一个疑似污染地块以后,首先要进行初步调查,然后进行风险筛查。风险筛查的主要任务,是判断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筛选值。如果没有超过,那么这块地就可以直接利用;如果超过,就要进行详细调查。详细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判断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管制值,如果不超,就进行风险评估,如风险可以接受的,地块还可以继续再开发,如果风险不可接受,就要进行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如果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管制值,也要进行风险评估,但此时风险评估的目的主要是确定修复范围和制定修复目标值,然后再开展修复或者风险管控。如下图污染地块管理流程图所示,这一系列的管理,都要遵守相应的技术规范或指南。

4.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调查、监测、预防和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分类管理等方面。其管理流程首先是对可能存在污染的农用地进行调查,看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筛选值,如果没超过筛选值,这块农用地就划作为优先保护类;如果超过筛选值, 还要看是否超过管制值,如果不超过管制值,就开展农产品质量评价,如果农产品质量评价不超标,这块农用地还是属于优先保护类,如果农产品质量轻微超标的,这块农用地就划作为安全利用类;如果农产品质量严重超标的,这块农用地就划作为严格管控类。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管制值,也要开展农产品质量评价。如果农产品质量不超标,这块农用地就划作为安全利用类;如果农产品质量也超标,这块农用地就划作为严格管控类。对于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的农用地,都要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对策, 如农用地管理流程图所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也有一整套的技术指南或规范来支撑其实施。

 

5.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方法主要是从防止土壤发生污染的角度来制定的,就是要控制土壤污染的增量,避免现在正在生产运营的企业用地成为未来的污染地块。该办法中设计了8 项制度, 包括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制度(第七条)、设施防渗漏管理制度(第九条)、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制度(第十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第十一条)、企业自行监测制度(第十二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第十三条)、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控制度(第十四条)、企业退出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制度(第十六条),涉及土壤的现状调查、防渗漏、地下储罐备案、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等。


 

工矿用地土壤的管理程序,如工矿用地管理流程图所示,首先是企业在新建或改扩建时, 需要对地块进行现状调查,看看这个地块土壤的污染物含量是否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筛选值。如果不超,就可以开始企业建设;如果超了,就要按照污染地块管理程序实施管理,确保这个地块土壤的质量满足相应建设用地功能的要求。

企业建设完成后,与已有企业一样, 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执行工矿企业土壤环境管理中的制度要求,在企业搬迁关闭时,还要进行地块调查,如果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就又进入到污染地块的管理程序里去了。所以说,现有的土壤环境管理流程,实现的是对整个工业企业用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土壤污染防治的技术体系

 

土壤污染治理与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不一样。人们需要直接呼吸空气、饮用水,但不需要直接消费土壤。因此土壤污染治理既可以选择去除或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数量、体积或者毒性等,也可以选择切断土壤污染与人体等受体的暴露途径。前一种手段通常称为治理修复技术,主要技术包括物理化学修复、生物修复、热处理修复等;后一种手段通常称为风险管控措施,包含工程控制、制度控制等。

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共同组成土壤污染防治的技术体系。关于治理修复技术,人们比较熟悉, 这里不作过多介绍,但对风险管控措施可能还比较陌生。风险管控措施主要包含工程控制技术和制度控制技术。工程控制技术对于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是不同的,对于建设用地,可以采用一些对土壤扰动强度比较大的技术,包括覆盖、隔离、围帷等;对于农用地, 需要采取比较温和的技术,包括作物品种的筛选、种植结构调整、农田灌溉技术、土壤pH 值的调整等等,以保证农用地的耕作属性。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制度控制措施相似,包括管控区域的划分、设立风险标识牌、发布公告等等。

在土壤污染防治的技术应用方面,虽然没有固定的模式,但是整个产业界还是有公认的做法。

对于关闭搬迁企业用地这类需要反复再开发利用的地块、污染物能够较快(1-3 年内) 去除的农田土壤,以及易降解的石油烃类污染地块,建议采用治理修复类技术。对大量的在产企业用地,高背景浓度的矿山地区土壤,以及大多农田地块土壤, 目前主要采用风险管控的措施。

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技术包括:挖掘- 填埋、固化/ 稳定化、土壤洗涤、植物修复、水泥窑共处置、化学氧化/ 还原、生物堆、热脱附、生物通风、机械通风、土壤气相抽提等。

每种土壤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技术都有其优点、缺点以及适应的土壤污染物类型,中国环境保护协会编制了《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筛选指南》,能够指导使用者快速选择合适的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目前,我国建设用地治理主要受土地开发的驱动,从技术上主要采取的是异位治理修复技术,包括水泥窑共处置、固化稳定化、热脱附(热解吸)、化学氧化/ 还原等。农用地的治理修复技术,主要包括植物修复、稳定化、农艺法等。

未来,对于我国土壤污染的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建议从土地的用地方式上进行管理制度和防治技术体系的设计,包括建立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的建设用地污染防治的制度和技术体系,建立以保护水体和土壤生态环境为目标的矿山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和技术体系,以及建立以保护农产品和土壤生态系统为目标的农田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和技术体系。

(谷庆宝,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研究所总工程师。本文根据作者在2019 年11 月举行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保卫净土·土壤修复论坛上的演讲整理,原标题《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与技术体系现状》,内容已经本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