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怎样从千头万绪中理出思路?

发表时间:2018-04-11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杂志 作者:靖军

□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靖军

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特别是到了县级环保部门,由于人员少, 很多人对排污许可工作又不熟悉,所以容易不适应。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千头万绪,必须理清操作思路,抓住重点。

排污许可证如何发好、用好,我们认为需要把握几个关键字:早、强、核、查、标。

一、早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了现有企业申领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时间表,地域间核发任务不均衡,甚至差别较大,如何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核发任务是中心基点。所以,应在“早”字上做文章,不要贻误时机。环保部门对排污许可证申请工作要早动员、早部署,让企业早学习、早自查、早整改、早填报,勿因填报质量存在问题需要反复修改,或者打堆审核企业数量居多,不能按时领到排污许可证;不能按时领到排污许可证的后果是企业停产等证,或者企业会受到“按日计罚”制裁。

二、强

环保部门核发许可证的工作人员环保业务要“强”,不强就不能组织好排污许可证工作, 不能指导好企业的填报申领。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环保业务要“强”,不强不足以组织好本企业的数据搜集,完成好排污许可证申请填报内容,不能及时整改企业存在的问题,也就不能申请到排污许可证。《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内容全面具体,要求复杂严格,只有深入领会要旨,融合企业实际情况, 才能合格领证;要想弄懂弄通, 灵活运用,不提升业务能力、不增强业务素质,不足以达到领证发证要求。

三、核

审核是排污许可制实施的关键环节,是企业与政府建立排污许可合约、实施“一证式监管” 的基础、也是落实“事中事后监管” 的基础。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要严格审核关口,充分发挥多科室联合审核、业务骨干参与的作用,不要“带病发证”。

四、查

落实排污许可制企业是主体责任, 要明确地使企业树立“排污许可约束”的强烈意识和惯性思维,形成“持证排污、自证守法”的观念。发了证,环保部门要及时开展依证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中,严肃执行关于排污许可制的法律要求,坚定企业对排污许可证的可信认识。

五、标

领到证不是万事大吉,落实好排污许可证才是根本。通过培训、指导,让企业清楚环境管理要求,积极实施自行监测,完善台账记录,及时提交执行报告, 验证许可限值合规性等等,自觉对“标”,全面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