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促会关于发展会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0-17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作者: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关于发展会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以下简称研促会)于20111111日在北京成立,是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生态环境部主管的全国性社会组织。研促会的成立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发来贺信或作出重要批示,对研促会的工作提出殷切期望和明确指示。

自成立以来,研促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热点问题建言献策,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工作,创办“中国生态文明论坛”等品牌活动,承办“中国生态文明奖”和“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表彰,主办《中国生态文明》杂志。研促会多次受到生态环境部的表彰,并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4A级社会组织”,被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授予特别咨商地位。

为更好地凝聚全国有志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力量,深入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充分发挥智囊智库、支撑服务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章程》,现将发展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入会条件

(一) 拥护研促会章程,自愿加入研促会;

(二) 从事或参与研促会业务范围内的一项或几项活动;

(三) 个人会员应为生态文明相关领域从业者,特别是从事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创建、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一线工作者;

(四) 单位会员应为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 会员类别及会费标准

个人会员分为常务理事、理事及会员,单位会员分为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

会费标准见《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费管理办法》。

三、 入会手续

(一) 凡申请加入我会的会员,须按表格内容详细填写;

(二) 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经研促会审核批准,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颁发会员证书;

(三) 单位会员入会申请经研促会审核批准,按标准交纳会费,并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颁发会员证书和牌匾;

(四) 单位会员证书有效期根据会费交纳年限确定;

(五) 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依照《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员管理办法》行使会员权利;

(六) 单位会员可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会员代表,行使会员权利、参与有关工作。

四、 咨询联系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会员部

电 话:010-8226 8186

传 真:010-8220 0588

邮 箱: ychhyb@163.com

网 址:www.cecrpa.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511室(100035

 

 

附件:

1.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关于发展会员的通知

2.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入会申请表(个人会员)

3.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入会申请表(单位会员)

4.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章程

5.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员管理办法

6.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