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工作启动会召开

发表时间:2015-06-05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研促会 作者:吕玉濮
 

    6月3日,环境保护部召开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活动启动会。来自中央文明办、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环保部的代表参加会议。我会常务副会长祝光耀在会上就“中国生态文明奖”有关情况作了说明,中央文明办一局局长吴向东代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作了发言,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经中央批准,“中国生态文明奖”由环保部主办,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承办。“中国生态文明奖”面向基层和一线,主要是表彰和奖励在生态文明建设一线和实际工作中,对生态文明创建实践、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首届表彰名额拟设先进集体奖20个,先进个人奖30名。“中国生态文明奖”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委员会主任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担任,执行副主任由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常务副会长祝光耀担任,中央文明办一局局长、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司长、人事司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祝光耀常务副会长在会上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推进和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前年开始,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就设立“中国生态文明奖”开展调研,参照有关政府奖项,向环保部党组作了专题报告。部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提出申请。经中央批准,2014年7月,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环保部设立“中国生态文明奖”。为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活动,确保评奖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评选委员会制定了《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办法》、《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机制》和《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实施方案》,并邀请有关部门专家组成评选专家库,由专家对候选单位、个人进行独立评审。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指出,开展“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活动,对于进一步凝聚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公约数,增强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的向心力和感召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环保、发改、国土、水利、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都在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创新。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的机会,总结经验、促进创新、培育典型、推进工作,进一步激发各地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之成为推进各地各级、各行各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和工作动力。
    李干杰副部长强调,“中国生态文明奖”是党和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评选委员会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调动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高效率和高水平。同时,要严格按照中央相关规定和批复要求,认真执行评选表彰办法、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案,自下而上推荐、分级分口把关,真正选出生态文明建设中事迹突出、成效卓著、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评选委员会秘书处要发扬迎难而上、认真负责、求真务实的精神,为“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工作提供一流的服务和保障。
    我会秘书长朱广庆、副秘书长杨小玲、王春益、周桂玲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