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的“树葬”:敦厚民德与生态文明的双赢

发表时间:2014-12-25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潘建雷
    近年,央视等多家媒体披露了墓地产业的黑幕,引起社会舆论的轩然大波。据报道,20年租赁产权的一小块墓地动辄数万元乃至数十万元,中间的利益链条十分惊人,以至于有人直呼“死无葬身之地”。就这一现象,我们在痛斥那些赚死人钱的黑手与不健全的土地制度之余,或许也要思考一下,几十年轰轰烈烈的丧葬改革的移风易俗运动,何以成效不尽如人意,反倒为天价墓地留了沃土?
  笔者以为,丧礼这个传统要素在历经百年文化革命之后,还能得以保存并有所复兴,绝非不是一句“封建残余观念顽固不化”可以概括;相反,它牵涉到中国社会深层的文化基质,着实需要我们重新就丧葬之礼的社会学意义做一番考察。
  众所周知,儒家其实并不提倡西式的神性信仰与灵魂学说,对“死”也看得清淡,主张“敬鬼神而远之”,主张“未知生,焉知死”,更注重现世的修行与德性;但它却极重视丧祭之礼,可以说,丧葬之礼是传统社会最重要的礼节(不是之一)。原因何在?
  简而言之,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性有关。较之古罗马的武力帝国、英联邦的经济帝国及欧洲小国的“民族国家”,传统中国是一个具有世界胸怀的“文化体”。中国的立国形势是整个国家的各部分基于共同的文化理念凝聚而成,以文化为主要基础,形成“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的世界体系,正所谓“恕思明德、远至迩安”、“政教所及,皆为中国”。
  毫无疑问,作为一个文化体,中国的核心理念是“伦理”,从个人到家庭、从家庭到邦国、从邦国到天下,维系社会团结的纽带皆为伦理。梁漱溟先生认为,传统中国是一个“伦理本位”的社会,一针见血。传统中国是伦理社会,人也是“伦理人”。所谓伦理人,与西式的个人主义有天壤之别。
  具体而言,传统中国的“人”不是一个孤立的自我,他是浸没在人群之中的。明末大儒顾亭林谈中国人的本质时,明言“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意思是说,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伦理关系都构成了“我”的本质。《论语》所说的“推己及人”,这个“推”要形成的不是父与子的个体关联,而是父父子子一体,是“我”的扩充,所以推己及人形成的人不是社会关系网,而是“社会关系体”。这是一种社会人的规定。因此,用现代社会学的术语说,伦理是中国社会的“集体心理基础”。
  要让围绕伦理铺展的社会结构维持良性的运转,就需要培育尊奉伦理观念的人。用社会学的话说,社会要维护自身的团结与稳定,就需要在人心秩序与社会结构两个层面上,用各种形式生产伦理的养分,来巩固与提升社会的心理基础。这便是“礼”之于传统中国社会的本质作用。可以说,上至皇帝的祭天大典,下至黎民百姓的婚丧嫁娶乃至接人待物都有这种作用。古人谓礼有“经天地、理人伦”的效用,也算恰如其分。问题是为何特别重视丧葬之礼;有些学者甚至指出,丧礼是中华文明圈各国家“最顽固”的传统礼节,是何缘故?
  功利地说,为死者尽哀荣,于死者云汉渺茫,于生者也无利可图。可玄机也正在此。生者相处,即便是至亲,也容易夹杂功利计较之心,人与人的伦理情感往往为之遮蔽。相反,生者对死者,更能不问怨仇,情谊更真切。鄙人返乡探亲时,到外公坟头扫墓磕头时,便时时能想起他老人家的好,即是明证。所以,丧祭之礼非为死人,而为生者、为社会。它的根本目的是激发人心(仁心)、修养德性、敦厚民风民德。用社会学的话说,提升人的社会属性,促进社会的和谐团结。这也是《论语·学而》所说的“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真谛。实事求是地说,中国古人的智慧,我们这些后人也未必能真正领会。
  时至今日,经过百年的文化革命与数十年的移风易俗,丧礼没有与其他“封建残余”一起消失,也正是因为它是敦化民风明德,是社会自我维持的重要机制。至于丧礼的复兴,一方面说明,处在剧烈转型的中国社会尚未找到新型的社会团结机制,另一方面也说明,道德在滑坡,社会本身在自发的“自救”。所以,笔者一再强调,今天丧葬之礼的复兴绝对不是一句“封建残余死灰复燃”能概括的,它折射出当代中国深刻的转型困局与道德危机。
  顾炎武有云,“风俗者,国家之大事”;为政者不可不慎。今天中华文化依然是一个重视伦理的文化,丧祭之礼不能轻言“移风易俗”,苏东坡所言的“礼以养人为本”的礼制神髓,值得今天的国人深思。
  当然,铺张浪费、烧纸钱、放鞭炮等丧祭之礼的具体形式的确应该改一改。一千年前,苏东波就曾批判宋人死守三代之礼,反倒忽视了“养人”的根本目的。同样,对今天的人来说,古时的丧祭之礼,确实有些是繁文缛节了,更何况还有黑心的天价墓地。今时今日,如何既让先人入土为安,便于后人追思,又杜绝黑心的“死人产业”,同时还能保护环境,绿化山林?答曰:树葬。
  树葬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葬法,我国西南与东北的边远地区一直都有这种葬法。原来的做法是把死者置于深山或野外的大树,魂归山林;对重视丧葬的国人来说,过于草率了。令人高兴的是,今天一些地区已经采取了更合理的举措,在郊野公园或者专用地域开辟一些林区,让亲人认养绿地与树木,然后把逝者的骨灰撒入其中,竖立石碑以示纪念。这种做法十分值得推广。
  首先,树葬符合中国人入土为安、魂归大地、万古长青的传统观念;其次,也减少了满山坟包、燃放烟花爆竹等破坏环境的行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第三,适当选择树葬的区域,也便于亲人能以郊游的形式时时祭奠。一举数得的“移风易俗”,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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