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规划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发表时间:2015-01-06 来源:吉林森工集团
    党的十八大对建设生态文明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生态文明建设,开辟了人类文明建设的新境界,开启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新征程。
  生态文明建设对新时期林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赋予了林业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承担起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为全球生态安全作贡献等重大职责,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和引领林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历史担当 建设生态文明关乎民族未来
  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2005年,联合国发布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指出,“近数十年来,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改造,使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系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有60%正处于不断退化状态之中”。当前,全球主要存在森林大面积消失、土地沙漠化扩展、湿地不断退化、物种加速灭绝、水土严重流失、干旱缺水普遍、洪涝灾害频发、全球气候变暖八大生态危机,而这些都与林业密切相关。目前,国际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些全球和区域性的生态治理机制,采取了重建森林、防治荒漠化、保护湿地、拯救物种、应对气候变化等一系列重大行动,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增长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
  半个多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关注着森林问题,几代领导人都曾对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作出深刻阐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新要求。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特别强调“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并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进一步明确了林业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使命和战略任务。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生态建设的长期实践中,我国林业生态建设逐步上升为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为生态文明理念的形成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森林资源保护、荒漠化治理、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人口众多、经济高速增长对生态的巨大压力,生态问题仍然是我国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我国仍存在自然生态系统十分脆弱、生态破坏十分严重、生态产品十分短缺、生态差距巨大、生态灾害频繁、生态压力剧增等问题。
  十大屏障 稳固生态基础的总体布局
  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宏伟目标,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的要求,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50亿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有量达到8亿亩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达到20万平方公里,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0万亿元,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70%,构筑坚实的生态安全体系、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切实担当起生态文明建设赋予林业的历史使命。
  这是《纲要》明确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围绕这个目标,《纲要》综合考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和《全国林业发展区划》成果,提出在“两屏三带多点”的国土生态安全战略框架下,着力构建东北森林屏障、北方防风固沙屏障、东部沿海防护林屏障、西部高原生态屏障、长江流域生态屏障、黄河流域生态屏障、珠江流域生态屏障、中小河流及库区生态屏障、平原农区生态屏障和城市森林生态屏障等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稳固生态基础、丰富生态内涵、增加生态容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安全保障。以林业资源优势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配置林业生产力布局,重点培育和发展木材及其他原料林培育、木本粮油和特色经济林产业、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竹产业、花卉苗木产业、林产工业、林业生物产业、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沙产业等十大绿色富民产业,构建惠民、富民的绿色产业经济发展框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经济活力。
  紧紧围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两条主线,《纲要》提出着力构建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体系、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体系、生态产品生产体系、维护生态安全的制度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体系
  根据党的十八大“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构建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体系,完善森林保护、湿地保护、荒漠治理、生物多样性保育四大空间规划,进一步提升林业在生态保护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体系
  继续以大工程推动全国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与恢复,重点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长江、珠江流域及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全国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十大生态修复工程。
  生态产品生产体系
  增加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增强林业碳汇功能。
  维护生态安全的制度体系
  完善生态安全法制体系,修订完善并研究制定一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地方制定相应的实施性法规。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绿色核算制度、国土生态空间开发分级控制和生态保护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考评制度、生态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破坏处罚制度等。
  生态文化体系
  培育生态文明价值体系,将生态文明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强化生态文化传承创新和宣传实践,建立生态文化数据库,加强生态文化体系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
  十大行动 履行林业职责的具体抓手
  为实现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纲要》着重突出开展十项重大行动。
  生态红线保护行动
  科学划定林地和森林红线、湿地红线、沙区植被红线、物种红线4条生态红线,保证全国林地面积不低于46.8亿亩,森林面积不低于37.4亿亩,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00亿立方米;全国湿地面积不少于8亿亩;全国治理和保护恢复植被的沙化土地面积不少于56万平方公里;确保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严禁开发,确保现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全面保护,维护国家物种安全。严格守住生态红线,推进生态用地可持续增长。
    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行动
  实施区域性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编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指导和规范各功能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加快推进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林业禁止开发区保护和管理,构建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为核心的综合生态监测评估体系。
  森林保育和木材储备行动
  加强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种质资源保护,加强森林经营,加快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强化森林保护,确保实现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增长目标,维护国家木材安全。
  湿地修复行动
  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科学构建湿地保护网络体系,积极推进湿地保护法制建设,全面深化湿地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能力,使我国自然湿地得到良好保护,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沙化土地封禁行动
  对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以及因保护生态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实行封禁保护,划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开展封禁设施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妥善安置农牧民生产生活,促进荒漠植被自然修复。
  物种拯救行动
  加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使95%以上的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外80%的重要生境得到保护。
  城市林业建设行动
  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绿色城镇化,通过创建森林城市,增加城市绿色元素,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城市,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保障城镇化绿色发展。
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大力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活动,积极推进兴林惠民,发挥林业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绿化美化乡村环境,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木本粮油发展行动 
  加大高产稳产木本粮油树种的培育和推广,实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推进加工体系建设和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建设油茶、核桃、油橄榄、板栗、枣等木本粮油生产基地。
  生态文明宣教和林业信息化行动
  开展生态文明宣教活动,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通过开展生态文明宣教和生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使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生态文明观念广泛传播。加快构建智慧林业管理体系,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林业建设,努力提升林业信息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