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院构建衡水湖司法保护机制
发表时间:2023-09-15
来源:法治日报政法
作者:周宵鹏 张贺
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张贺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制定出台《关于为衡水湖保护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指导意见》,积极构建衡水湖司法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为衡水湖生态保护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保障。
衡水湖是华北平原唯一保持湖泊、沼泽、滩涂、草甸和林地等完整淡水湿地生态系统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上述指导意见紧扣“生态、研学、冀文化”衡水湖湿地保护主题,明确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震慑和教育功能、行政审判预防和监督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赔偿功能、公益诉讼裁判评价和指引功能;突出指导重点和保护内容,专章专节规定了对衡水湖鸟类的保护内容,从禁止捕猎、擅自引进其他物种、湿地污染、噪声污染、违规投喂等全方面多角度对衡水湖物种多样性进行预期保护;明确指导对象和管辖范围,强化法院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衡水地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全方位提升衡水湖生态保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