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域下,自然生态系统的科学保护

发表时间:2019-05-08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杂志 作者:周可新

自然生态系统无高低贵贱之分,不应该厚此薄彼。所谓荒凉、荒蛮、荒野、荒地,是对人类而言的,而对野生动植物来说,是栖息地,是家园。各种自然生态系统,都有自我修复的能力。人类应尽量不要去干扰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过程,更不要越俎代庖。即便是开展生态修复工程,也要尽可能维护其自然属性。相反地,应该通过控制人类的活动,让自然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

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沙漠等多种自然形态,构成了统一多样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构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

在生态文明视域下,要更好地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笔者认为要做到三点: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维护生态空间的自然属性。

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自然生态系统无高低贵贱之分,不要厚此薄彼,更不要试图改造和征服自然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确定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这一基本方略,展现了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生态伦理观。

中华文明自古就有朴素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道法自然”“赞天地之化育”“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等,无不有所体现。人因自然而生,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不是自然的主宰,自然不是人的奴隶,人与自然之间不应该是对立关系,而应该是和谐共生的关系。人类违背自然规律,必然会受到自然界的报复。对自然生态系统应给予尊重、顺应、保护,这是我们建设美丽中国的基础。

近年来,我国大力提倡并付诸实施的退耕还林、退耕还湿、退耕还草,本质上是还生产空间为生态空间,还人工或半人工生态系统为自然生态系统。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其本质则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根据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相互关系及相处模式。

但即便如此,在对待人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关系上,个别地区依然存在认识误区,将自然生态系统作为改造和征服的对象。长期高强度开发、超负荷利用,已危及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及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严重危害地区生态安全。

自然生态系统无高低贵贱之分。我们不应该根据人类的好恶及是否对人类有利用价值,来判定自然生态系统的优劣。我国的自然生态系统有1000多类。森林、草原、戈壁、沙漠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不同类型,要平等对待,不应厚此薄彼。任何自然生态系统都是人类的朋友,不是征服的对象、交战的对手。在对待物种方面,历史上我们曾经有过教训,比如“除四害”等,我们不能够重蹈覆辙。

所谓荒凉、荒蛮、荒野、荒地,“荒”是对人类而言的,而对野生动植物来说,是栖息地,是家园,是天堂。我们需要更多的“野”和“荒”,来维护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进而维护更高的生态服务功能。

比如,荒漠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边缘地带通常生态脆弱,属于生态敏感区,有着防风固沙的生态功能,应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给予保护。且荒漠并非生命禁区,在荒漠与绿洲的交错区,生物多样性丰富。一味的防止沙漠扩张,往往得不偿失。沙漠的分布范围是由降水等自然因素决定的,也是相对固定的。正是由于人类的侵扰,才出现了人进沙退、沙进人退的周而复始的拉锯战。人类要学会与沙漠交朋友,与沙漠之间要休战。不要总想着征服沙漠,更不要奢求所有沙漠变绿洲。要在沙漠边缘设立缓冲地带,通过开展生态移民,把该归于自然的还给自然,减少对沙漠的干扰。

要改变过去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要意识到,有时候一方水土不一定能养活一方人,一方水土不一定能养好一方人。对于人类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方,应开展生态移民,实现易地搬迁脱贫。将更多的生活、生产空间,还为生态空间,还为自然。只有这样,才能让“穷山恶水”成为“青山绿水”。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方面已经做了很多积极的努力与尝试。比如,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7部门共同发布《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提出要合理降低开发强度,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比如,新疆鄯善县南部的库木塔格沙漠,作为“世界上唯一与城市相连相恋的沙漠”,几百年来一直保持“绿不退,沙不进”。当地通过建立以沙漠地质地貌为主体景观的风景名胜区,吸引了大量游客,创造了可观的收入,成为沙漠与人类和谐共生、良性互动的典范。

二、坚持自然恢复为主

要控制人类的活动,让自然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

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必须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当自然生态系统受到外界干扰破坏时,只要不过分严重,一般都可通过反馈机制和自我调节得到恢复,维持自身的稳定与平衡。

自然生态系统的演替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有其内在规律。各种自然生态系统,都有自我修复的能力。人类应尽量不要去干扰他们的恢复过程,更不要越俎代庖,代替自然生态系统去恢复,人类还远远没有这种能力。要通过控制人类的活动,让自然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人和自然各取所需,才能降低相互的负面影响,实现和谐共生,这才是真正的生态文明。归根结底,大自然的问题都来自于人类的干扰、破坏。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还自然以宁静。

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全社会已达成共识,即绝不能重复“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老路。但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实践中,“先破坏后治理”“边破坏边治理”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比如,一些地方在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时,为了在短期内达到量化考核指标,过度依赖人工干预,更多强调人工治理,强调工程措施。很多打着生态之名的保护举措,并未行生态保护之实,往往让已经糟糕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还有的地区沿用传统工程建设思维,开展所谓的修复和恢复,这类“伪生态工程”,需要警惕并及时纠正。

比如在某些自然保护区矿山修复过程中,一些重型机械打着修复的旗号堂而皇之地进入自然保护区,平整山地,造成了二次破坏。再比如在河湖滨岸带的生态修复过程中,很多地方热衷建木质的驳岸,大片的绿地,种植大量园林物种(很多非乡土种)。虽然经过污染控制,这些河湖的水质都达到了设计预期,看上去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但这只是生态修复的目标之一,不一定能够保证水生态系统的健康。由于造了很多人工景观,植物种类单一,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从而影响了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整体性和持续性。对于自然生态系统而言,多样、丰富、蜿蜒曲折、错落有致,是其基本特征,是自然的美,野性的美。而整齐划一、刻板的人造景观不仅不美,更因为后期需要大量的维护,造成了巨大浪费。

三、维护生态空间的自然属性

生态空间的自然生态系统,是可以自我维持,自我运转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做出明确部署。

生态空间的自然生态系统,是可以自我维持,自我运转的。比如,一个完整的原始森林生态系统是由高大乔木层、乔木层、灌木层、灌草层、草本层、地被物、菌类、附生植物及生活在其中的动物、昆虫等构成的多物种、多层次有机结合体。评价一个生态系统是否自然、健康,要全面考虑。笔者曾经在某林区调查过土壤动物。尽管该林区表面看起来植被丰富,但昆虫种类却很少,地下生物也很匮乏。而一个完整、健康的自然生态系统,必然有丰富的地上生物多样性和地下生物多样性。而该林区生物完整性指数较低,其自然属性是不足的。生态空间的自然生态系统,是可以自我维持,自我运转的,这是它与人工生态系统最大的区别。

为了维护生态空间的自然属性,需要控制建设项目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也要控制自然生态空间内部不同类型的相互转化,防止自然生态功能受损。严格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农业、城镇空间,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服务保障能力还要逐渐提高。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必须从系统性、整体性、全局性的角度去考量,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工作,不断增强生态系统保护工作的关联性和协同性。只有这样,才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早日实现美丽中国目标。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