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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泸沽湖位于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和四川省盐源县交界处,坐标介于东经100°44′40"—102°50′06"、北纬27°39′50"—27°44′56"之间,地处长江流域雅砻江理塘河三级支流海门河上游,距宁蒗县城61公里,属长江流域雅砻江水系的源头型湖泊,为半封闭型高原深水湖泊。湖泊略呈北西-南东走向,南北长22.3公里,东西宽(最宽处)7.6公里,形似马蹄状。泸沽湖湖面面积51.3平方公里,湖水库容量22.52亿立方米,湖面海拔2691米,最大水深105.3米,最大透明度达13米,属川滇两省共有高原湖泊,水质常年保持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是云南省水质最优良的湖泊。
泸沽湖地处横断山系北段,为滇中盆地山原区及滇西北中山山原亚区的交界地带,在地质构造上属断层结构,是由地壳运动而形成的高原溶蚀断陷湖盆。整个湖盆质地为岩石,内壁陡峭,四川侧因在地质史上有大量山脉泥沙冲积入湖,其内壁陡峭程度较云南侧缓,云南侧山脉直插湖底。牦牛坪主峰高程3869米,与湖面相对高差超过1100米。
泸沽湖湖光山色,风景秀丽,被誉为川、滇高原的“日内瓦”,是中国著名的旅游目的地之一。湖畔的摩梭人将泸沽湖誉为“母亲湖”“蓬莱仙境”。四周群山环抱,巍峨的格姆女神山高居湖畔,逶迤的后龙山嵌入湖心,得天独厚的地形地貌,造就了泸沽湖优美的自然景观。“目光所及皆图画,步履所至尽仙源”。摩梭人独有的舞蹈—甲搓舞已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走婚习俗、成丁礼、达巴文化、转山转海节已成为当地特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吸引着众多游客前来参观。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1994年云南省滇西北旅游现场办公会议后,泸沽湖纳入丽江旅游“一体两翼”战略并发展旅游,湖周建筑规模大幅增加,湖水水质逐年变差,出现“保持Ⅰ类水质的压力较大”、“多区重叠管理政策不统一”、“滇川两省共管共治推进难”等问题。
(一)保持Ⅰ类水质的压力较大。泸沽湖旅游接待区主要分布在沿湖村落,通过对2010至2020年全湖平均主要水质指标数据分析,泸沽湖水质指标能满足Ⅰ类水考核目标要求,但主要污染因子CODMn、TN、BOD5、叶绿素a等指标近年来有污染加重趋势,面临稳定保持Ⅰ类水质的压力越来越大。其中:CODMn、TN、BOD5、叶绿素a、TP指标从2010年的0.99mg/L、0.1mg/L、1mg/L、2.39mg/m3、0.005mg/L上升至2020年的1.25mg/L、0.18mg/L、1.51mg/L、2.67mg/m3 、0.009mg/L。
(二)多区重叠管理政策不统一。泸沽湖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旅游开发区、省级自然保护区、高原湖泊、省级重要湿地、社区于一体。由于风景名胜区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湖泊保护治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依据、原则、时间、目标不同,对同一片区域管控要求不一致,导致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管理政策不统一、相互冲突的情况。
(三)川滇两省共管共治推进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层级上定位不一致,云南部分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四川属部分省级风景名胜区、州(市)级自然保护区;二是水质保护标准方面云南为地表水Ⅰ类,四川为地表水Ⅱ类,两省协同共管共治推进难。
三、主要做法
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 “五推进、五转变”的超常规治理措施,对生态文明建设态度一刻不变、力度一丝不减、尺度一点不松,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泸沽湖流域绿色、可持续发展,推动形成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
(一)推进由行政管理向依法治理转变。出台《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云南泸沽湖保护治理规划》《丽江市宁蒗县泸沽湖流域控制性环境总体规划(2016—2030年)》《云南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0—2029年)》等一批保护性法律和规划。坚持“多规合一”,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生态红线等各种规划统一到“一张图”,完成《云南省泸沽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云南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方案》编制工作,逐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控、有章可循。
(二)推进由围湖发展向控湖转坝(永宁坝)转变。坚决走出围湖开发误区,确立“控湖转坝”战略,实施“一带、一路、三镇、四配套”项,推进旅游接待重心从湖区转向湖外的永宁坝。一带即:投资15.1亿元的湖滨生态带即将完成。一路即:泸沽湖机场至竹地二级公路已开工建设。三镇即:摩梭小镇、永宁古镇、农旅小镇相继开工。四配套项目即:供水工程和永宁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智慧泸沽湖中心即将完成、游客换乘中心即将开工。通过上述项目实施,最大限度减少人类活动对湖区干扰,减轻湖区压力,实现环湖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三)推进由单一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坚决整治“两违”不手软。2015年以来拆除“两违”建筑面积2.89万平方米,减少建筑占地面积23766.58平方米(35.7亩)。坚持80米搬迁不动摇。拆除沿湖80米一级保护区红线内民居客栈180户,减少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47万平方米(112亩)。坚持整治私搭乱建不松劲。拆除临湖亲水平台17处、拆除码头6个。近年来,通过铁腕整治,共减少建筑面积6.86万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166亩),有效腾退河湖岸线生态空间,全面改善河湖面貌,实现了“人退湖进”。坚决实施智慧监管不放松。建成泸沽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环保所,完成泸沽湖智慧环保信息化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坚持点源、面源污染治理不停顿。实施了沿湖截污治污工程,建成54公里截污管网,20座污水泵站,2座污水处理厂,实现沿湖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实施了生态修复和湖滨生态带建设,流转湖滨1122亩土地和水源地1540亩林地、1345亩土地,实施土地休耕和生态修复,对5条主要入湖河道进行系统治理,确保入湖水质达标。
(四)推进由注重当前向长治长管转变。强化准入制度。实施禁止以文旅、康养名义开发房地产,禁止不符合生态功能区的各类开发活动、禁止燃油、机动、金属船只入湖活动,禁止在湖中捕鱼等“十严禁”制度。创新管理服务机制,采用社会化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第三方企业规范化开展污水处理和环卫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健全问题整改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委机动巡视等反馈问题。建立民居建设审批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泸沽湖周边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泸沽湖民居建筑风貌控制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和建筑风貌管控,开展农村户籍、宅基地清理工作,全面实施摩梭民居改造整治行动,建立村规民约,实现自治、法治、德治转变。
(五)推进由政府主治向多元共治转变。坚持五级河(湖)长共同发力,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织密织牢管理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从“见河(湖长)”到“见行动”,实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湖有人护。坚持滇川联动共治共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巡湖,滇川共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坚持多元投入共同治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引入第三方建投集团进行系统保护治理,编制总投资64.9亿元的《泸沽湖“一湖一策”行动方案》,进行系统的保护治理。坚持联合执法合力管理,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构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社区协管”格局,不断提升景区的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坚持全民参与共同保护,广泛开展主题党日、“清水净湖”“小手拉大手、共护母亲湖”宣传教育活动和集中销毁违规渔具行动,生态保护意识逐步深入人心,保护母亲湖成为全民共识和自觉行动。
四、取得的成效
经过长期努力,泸沽湖保护治理硕果累累。湖区水位稳定保持法定水位线,湖泊水质始终稳定保持国家地表水Ⅰ类,主要污染指标CODMn、TN、BOD5、叶绿素a、TP指标从2020年的1.25mg/L、0.18mg/L、1.51mg/L、2.67mg/m3 、0.009mg/L降至2021年的0.8mg/L、0.08mg/L、0.2mg/L、1mg/m3、0.005mg/L。流域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达80.2%,以海菜花为代表的水生生物不断增多,云南红豆杉、松茸、海菜花3种植物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34种脊椎动物被列入国家级、省级保护动物,其中厚唇裂腹鱼等3种为泸沽湖特有。“控湖转坝”“湖边游览、湖外食宿”的战略布局稳步推进,滇川共治机制日趋顺畅,处级领导包村负责的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成熟,“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社区协管”的日常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形成人退湖进、湿地面积不断扩大、候鸟逐年增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希望之路,实现了湖泊保护与经济发展互促双赢。2019年从云南方向进入泸沽湖游客达216.7万人次,门票收入1.32亿元,流域内人均收入从2003年829元的基础上增长18倍。
五、下一步努力方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云南省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退、减、调、治、管”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整治、严格管控,着力实施“34567”工程,全力打好泸沽湖的攻坚战,确保泸沽湖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地表水I类,让“高原明珠”泸沽湖更加靓丽。
(一)三区管控全面“退”。科学划定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明确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范围及管控措施,全面退出国家传统村落洛水村湖滨生态红线内与保护无关的建筑。湖滨生态红线全长24.25公里,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385.1公顷,比一级保护区面积增加198.1公顷,是一级保护区面积的2.06倍;湖滨生态红线围合面积3415公顷,占流域总面积的31.9%。湖泊生态黄线全长47.74公里,生态保护缓冲区面积6152公顷;湖泊生态黄线围合面积9182公顷,占流域总面积的85.8%。制定生态保护核心区管控措施10条,生态保护缓冲区管控措施18条,绿色发展区管控措施10条,严格管控“两线”“三区”内各类建设和经营活动。
(二)四项整治全面“减”。实施流域截水取水整治行动,自来水供水区域禁止从流域内取水,每年减少取水量255万立方米;实施雨污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雨水、污水管网建设,减少雨污混流量;实施户籍宅基地整治行动,坚决查处“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生态缓冲区内的村庄建设用地、人口等实行最严格管控,确保978户3434人只出不进,最大限度减少沿湖9个村的建筑体量;实施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减少垃圾产生量。
(三)五大举措优化“调”。多规合一调规划,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出台《云南省泸沽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做到一张蓝图管到底;科学编制调容量,进一步完善生态旅游方案,让旅游活动有规可循;控湖转坝调空间,加快“三镇”建设,减轻湖区旅游接待压力;农旅结合调产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流域内剩余1908 亩土地有序流转,全面禁养大牲畜,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特许经营调业态,实行风景名胜区准营制度,减少沿湖民宿客栈数量,提升沿湖民宿客栈服务水平。
(四)六个行动精准“治”。坚持从严治污,对流域内的雨水和污水实行同收集、同治理,不让一滴污水入湖;从源治脏,开展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整治、村庄环境治理,不让一片垃圾入湖。从重治乱,坚决清理户籍、宅基地和建设管理乱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速治堵,加快机场至竹地二级公路建设,实现流域内外交通分离;从紧治厕,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从实治捕,全面禁止从湖中捕鱼。
(五)七大保障科学“管”。推进修规立法依法管、全民参与共同管、综合执法严厉管、智慧建设数字管、生态管育系统管、五级湖长制度管、川滇互动联合管。
六、经验启示
泸沽湖流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把牢生态保护“红线”,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采取“五推进、五转变”的超常规治理措施,一手抓保护、一手抓发展,对山、水、林、田、湖、草、沙进行系统有效治理的“泸沽湖模式”,可为处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河湖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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