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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汉江发源于陕西汉中宁强县大安镇嶓冢山,是长江最大支流,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的主要水源之一,汉江汉中段长270公里,流域面积1.96万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72%,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总面积的20.2%,水源涵养能力居丹江口库区流域5个城市之首,在区域水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汉中位于陕西省西南部,地处秦巴山区西段,北靠秦岭、南倚米仓山(即大巴山西段),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低,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同时,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环境准入门槛高,环境风险防范任务艰巨,协同推动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压力大,保护汉江(汉中段)水质稳定优良面临严峻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水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保护压力大。汉中市作为欠发达地区,财力十分有限,城乡基础设施欠账大,老城区“棚户区”管网改造工程量大,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沿江镇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营保障费用大。
(二)水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任务艰巨。境内国道316、108、244、345等公路是危化品运输车辆往返西南西北的主要通道,全长465.4公里,道路等级低,大多依山临水、坡陡弯急,车流量大,水生态环境风险防控难度极大。
(三)协同推动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压力大。为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汉中市的地表水水质考核严于其他同等地市,提高了环境准入门槛,加大了产业发展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难度,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而繁重。同时,水生态环境资源丰富,但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还需进一步创新拓宽路径。
三、主要做法
针对汉江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汉中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陕西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紧扣“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和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奋斗目标,积极主动作为,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强化制度建设、法治保障和刚性约束,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一)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人大、政协监督重点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建立“市县区委常委抓块、市县区长抓条”的推进机制,采取领导包抓、定期调度、督察督办等方式,加快推动水环境突出问题解决。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构建“市—县—镇—村”四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网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及碧水保卫战任务,市政府与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交办任务清单,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开展县区水质排名,出台《汉中市汉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倒逼各级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三是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建立了“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的综合管理机制,形成了“河湖长统筹、责任单位落实、水政执法人员巡查、督查办挂牌督办、河湖警长执法、检察长协作、民间河长监督、专职人员保洁”的“八员共治”工作体系。全市共设立市县镇村2573名河湖长上岗履职,配备216名河湖警长、42名检察长、1277名护河员、132名义务监督员。颁布实施《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强化法治保障和刚性约束,努力构建依法治水新格局。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市政府先后组织开展汉江流域三年行动、水污染防治五年计划、最美河湖和“5+1”治水三年行动等,扎实推进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一是持续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涉水项目准入,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关停皂素、造纸等高污染企业38家,关闭转产氮肥企业4家,积极推进汉江药业、中材水泥等重点企业退城入园。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全市排污许可证实现全覆盖,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督促全市31户废水排放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围绕重点废水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6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7万人次,检查企业2.4万家次,立案处罚1289起,罚款7612万元,实施按日计罚26起,查封扣押362起,限产停产108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70起、75人,形成强有力震慑。二是开展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划定汉江干流砂石禁采区,在沿岸通过设置隔离墩、挖除便道等措施阻断下河道路,禁止采砂活动。开展全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关闭禁采区内采砂场点,全部拆除设施并清障复平;深入开展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清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两江”问题整治和“携手清四乱,修复母亲河”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整治,累计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000余个。三是开展秦岭区域小水电专项整治。对全市秦岭范围内小水电组织开展排查核对,全面完成118座小水电整治任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水电站生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立小水电监督管理平台,实时监测小水电生态流量,确保河流生态基流。
(三)多措并举,系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强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市11个县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沿汉江37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新增沿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216.37公里,制定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四年计划,稳步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实施,污水收集能力显著提升。二是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全市523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处理设施运维监管工作的通知》,坚持每月调度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推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运维管理,不断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制定印发《汉中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汉中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考核办法》,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实施“周统计、周调度、周通报”制度,强化跟踪、考核、督办,排查整治29处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配备率达到98.35%,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9.82%。三是提升预警监测能力。密切关注重点流域、重点断面水质变化,累计建成投运水质自动监测站16个。新建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42个,建成投运水环境热点网格监管平台、汉江洪水预报及江河联调智慧系统,提升科学调水治水能力。四是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专项整治,全市102个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整治到位。大力推进备用和应急水源地建设,洋县、镇巴、佛坪等5个县级新水源地和中心城区石门水库、长林新水源地建成通水。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估,定期公布水质信息,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四)项目引领,大力推进流域生态修复。扎实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保存面积1582.4平方公里,完成造林绿化93.95万亩,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11.6万亩,恢复湿地33.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3.79%。大力推进流域生态修复,按照“江堤标准化、水系生态化、景观优美化”的目标,实施汉江综合整治,完成汉江干、支流堤防主体323km,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1座、治理山洪沟21条,汉江天汉湿地公园和勉县一江两岸等成为汉中市“人水和谐”城市名片。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实施宁强汉水源、南郑濂水河等45个流域治理项目,不断筑牢水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五)未雨绸缪,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加强尾矿库、危化品运输等风险源隐患排查,以“一企一档、一库一档”为原则,对全市72座尾矿库进行排查梳理,编制《汉中市重点尾矿库手册》,并实施远程视频适时监控。制定汉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托陕西地矿汉中地质大队有限公司成立了“汉中市环境应急抢险救援队”,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联席机制,与四川、甘肃临近地市签订了联防联控协议,进一步夯实上下游联动协调工作职责,全力防范水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发生。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23起,全部达到污染影响、波及范围最小化效果。
(六)生态赋能,推动水生态资源转化。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三生融合”发展之路。编制了《汉中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率先在全省组建县域“两山资源公司”并实现县区全覆盖,目前已对一批生态自然资源进行确权颁证,对一批“两山资源公司”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签约了一批水资源保护、水产品开发、旅居民宿等“两山”资源招商项目,总投资300多亿元。
四、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启示
近年来,汉中市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和河(湖)长制,通过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各项重点任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汉江(汉中段)水质持续保持优良,优良水体占比达到100%,重点水功能区全部达标,出境水质达到Ⅱ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全部达标,森林覆盖率63.79%,2020年全市主要入河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均下降7%,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向好,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汉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4个特点:一是以“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高度政治责任感,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制定出台地方立法,强化部门协同作战,形成依法治水工作合力;二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统筹推进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保护,系统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三是坚决贯彻实施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涉水环境问题,积极打造生态环保最严执法城市;四是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发展道路,建立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努力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
汉江生态保护的做法可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地理位置敏感的重要流域源头水质保护与治理提供借鉴,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提供了汉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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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大桥广场南岸上游治理前 |
龙岗大桥广场南岸上游治理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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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龙岗大桥段)裸露河滨带治理前 |
汉江(龙岗大桥段)裸露河滨带治理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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