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排污许可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发表时间:2018-08-03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刁凡超

5月23日上午,环保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我国正逐步建立以排污许可为基础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但环保标准与排污许可等制度的协同配套亟待加强。

邹首民说,新体系下,国家、地方环保标准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等制度的衔接配套需系统梳理,明确标准的定位与作用。

同时,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有关达标排放量核算、达标判定、监测频次等方面的技术内容尚不全面,不能完全满足排污许可管理的要求。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类标准等各类环保标准与重点工作的支撑配套、同步发布实施的技术及管理保障措施尚不健全。

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邹首民告诉澎湃新闻,“在接下来的环保标准制定过程中,第一,对于排污许可证这项新的管理制度,需要有一些标准补全的,我们尽可能补全;第二,对于排污许可证本身的一些管理规定,上升为技术规定,以保证环保标准和将来的排污许可证尽可能无缝衔接。”

据邹首民介绍,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发布国家环保标准2038项,其中现行标准1753项,依法备案的现行强制性地方环保标准达到167项。

为什么有时候企业都达标了,老百姓还会感觉环境质量不达标?邹首民表示,所有企业都达标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存在环境质量没有达标的情况,“这是因为排放标准是要考虑经济、技术水平的,不可能一味提标,没有技术是不行的,并且光有技术而不考虑经济承受能力也不行。”

长期以来,公众对于环保标准的宽严问题,控制污染物项目的多少问题十分关注。

邹首民说,我国现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6项,已经覆盖了空气、水、土壤、声与振动、核与辐射等主要环境要素;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63项,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5项,控制项目达到120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4项,控制项目达到158项。

“总体而言,我国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控制的污染物项目数量和严格程度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当。”邹首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