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总面积占全省面积四成

发表时间:2016-10-09 来源:中新网 作者:张浪

10月8日,四川省正式发布《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划定了生态保护安全底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9.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40.6%,其中一类管控区3.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7.8%,二类管控区15.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2.8%。



  实施意见明确了四川省13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的地理分布、主导生态功能及保护重点,提出了管理管控要求。其中,一类管控区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必要的科学研究、生态保护活动必须依法审批,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地级以上城市和县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二类管控区,将根据红线区主导生态功能维护需求,制定禁止性和限制性开发建设活动清单,确保用地性质不转换、生态功能不降低、空间面积不减少。

  据了解,生态保护红线是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围绕四川省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战略目标,四川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格局为“四轴九核”,共13个红线区块,总面积19.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40.6%。其中,2个属于水源涵养功能,3个属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1个属于土壤保持功能,7个属于双重功能。

  其中“四轴”包括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土壤保持红线区、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红线区、川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区、盆中城市饮用水源-土壤保持红线区。“九核”包括雅砻江源水源涵养红线区、大渡河源水源涵养红线区、黄河源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区、沙鲁里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区、大雪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红线区、岷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红线区、邛崃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区、凉山-相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红线区、锦屏山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红线区。

  通过意见实施,四川计划实现生态保护红线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全省国土生态空间进一步优化并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改善,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明确、格局稳定的复合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到2030年,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全面形成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