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

发表时间:2014-11-07 来源:文汇报 作者:赵雯 沈祖炜 燕爽 张国强 王家范 胡守钧 薛小荣
    编者按:为了大力弘扬敬老崇文理念,上海市文史研究馆与市精神文明办、市老年基金会分别于201010月、20119月、201211月先后成功举办了以“敬老崇文与现代社会”、“历史记忆与城市精神”和“传统文化与道德建设”为主题的三届敬老崇文论坛。今年9月,三家单位再次联合举办以“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第四届敬老崇文论坛。本报摘取论坛现场的部分精彩发言,以飨读者。
  
    提高我们的生存智慧
  □赵雯
  由上海市文史馆、市精神文明办和市老年基金会共同组织发起的“敬老崇文论坛”已成功举办三届,传承中华民族敬老崇文理念,弘扬文以载道、尊贤尚德的优良传统,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敬老崇文文集》撷英成册,出版发行,播洒慧语,启迪大众,可喜可贺。
  本届论坛聚焦“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诸作者或以史为鉴,诠释在“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中,在追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的过程中,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基础作用;或古为今用,从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升华理念,结合世界先进经验、现代科学技术,为营造人与自然、人与科学、人与社会“共生、共荣、共立、共达”的和美境界,出谋划策。立意高远,意义重大。
  建设生态文明,源于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是对“掠夺式”非均衡发展的反思,更是对科学发展的深化和提升。五千年来,中华民族经历了漫长的原始文明、农耕文明,短暂的工业文明、现代文明,经历了对自然生态恐惧、敬畏,破坏、掠夺,保护、修复的种种实践,深刻认识到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也关系科学发展,关乎世界未来。
  建设生态文明不易,在中国建设生态文明尤为不易。在广阔的国土上保护生态环境,也是世界性难题。当我们面临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的发展桎梏,面临物欲横流、消费至上的失范社会,如何提高我们的生存智慧,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转变我们的发展方式,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是每个有良知的人,应该重视、应该思考、应该从自己做起的重大课题。
  衷心希望与会的各位馆老、各位专家,博采中华传统文化之长,直抒建设生态文明之见,为建设美丽中国、生态上海献计献策,贡献智慧。 (作者为上海市副市长)
  
    从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
  □沈祖炜
  现代工业文明的文化起点是人类中心主义,它将人类视为自然万物的中心和主宰,将自然界视为满足人类无限欲望的对象。所谓“人定胜天”充分显示了人类的自大和狂妄。近现代以来,工业化急剧推进的后果目前已经日益显现,资源短缺,环境破坏,地球生态退化,人类自身开始遭到自然的报复。
  在这样的危机之中,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奋起疾呼: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美国学者杰里米•里夫金提出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发展模式认为,依托互联网和可再生能源的结合,可以化解人类面临的能源危机。从技术层面来看,第三次工业革命确实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我们必须紧紧抓住。但是如果人类不改变自己的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行为模式,节能环保产业在新技术支撑下的发展,尽管可能降低单位能耗和排污指标,但是不会改变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总量增加的趋势。所以,从治本的意义上说,还是应该从哲学文化层面上提升人类的共识,改变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定式。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
  首先,中国传统文化三大主要流派儒、道、释的思想内核中都有合乎生态文明理念的地方。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自然观,强调人对于“天”也就是大自然,要有敬畏之心。道家主张无为,不是说无所事事,而是要求节制欲念,不做超越自然法则的违规之事。释家则把人看作世间万物中平等的一员,把不杀生当作修身的重要信条。
  其次,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人本主义精神,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突出了对生态文明的重视。儒家重“人学”,从人伦社会关系契入天人关系,并将天道人伦化,以人伦解释天意,建立了一套以仁义思想为核心,强调人与自然一体性的理论体系。中国文化熏陶下的文人雅士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也强调生态环境为人服务,优美的环境因人而彰。柳宗元阐述自己的美学观点时说:“夫美不自美,因人而彰。兰亭也,不遭右军,则清湍修竹,芜没与空山矣。”道家则从自然之道出发,以自然无为为基本要求,告诫世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释家告诫世人,以节欲苦修来世,减少生活资源的消耗,节制社会的物欲横流,从而求得精神与肉身的平衡,人体与世间万物的平衡。
  第三,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其实践对今天仍有历史教益。上古舜治天下,设九官,其中“虞”掌管山林、川泽、草木、鸟兽等有关资源和环境的事宜。到了周代,朝廷分设山虞、川衡、林衡、泽虞四个部门来加以管理。秦汉时改设“少府”,三国以后又恢复“虞官”,唐宋明清历代朝廷均设“虞衡司”或“虞部”。可见历代皇朝对于环境资源都是十分重视的,这既是出于物产之考虑,也是基于“天人合一”的敬畏之心,具有平衡生态,保护环境的潜意识。《逸周书•大聚篇》记载,大禹曾发布春季“山禁”、夏季“休渔”的命令,目的同今天的相关法规完全一致。“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生态平衡的理念相当清晰。
  以上说了汲取传统文化的养分,有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道理。那么在当今社会急功近利的浮躁气氛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更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作者为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长)
  
    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上海
  □燕爽
  从2010年起,我们与上海市文史研究馆、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已连续举办了三届敬老崇文论坛,弘扬了敬老、尊贤、崇文的优秀传统。今天,我们再次汇聚一堂,共同探讨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的话题。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要求。今天,我们举办这样一个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论坛,既有理论借鉴意义,也有现实实践意义。
  第一,建设生态文明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伟大民族复兴和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更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追求的重要目标。一方面,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另一方面,建设生态文明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追求的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矛盾的解决,并达到和谐相处。这种追求,继承和发展了中国优秀思想传统,显示出不同于西方文明的价值优势。
  第二,正确理解并处理好生态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是我们今后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个关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没有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就会失去自然载体和生存环境,人类社会就会陷入生存和发展的危机,而精神文明建设又深刻影响和制约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和状况。我们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和积极实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把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作为各类文明创建先进的重要标准。
  第三,中国需要弘扬传统文化和推进公众广泛参与。中国传统文化理念中蕴涵着丰富而深刻的生态智慧。“天人合一”、“天人交胜”、“道法自然”、“众生平等”等生态和谐观,为实现生态文明提供了坚实的哲学基础和思想源泉。无论是儒、道或释,都追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统一,都鼓励和追求大众的广泛参与,从而凝聚共识,形成实现目标的更大力量。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就能实现全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普遍认同,生态文明建设就会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作者为上海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倡导传统文化中的正能量
  □张国强
  今天我们论坛的题目是“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主题鲜明突出而且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我们认识到,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是一场涉及思想认识、观念行为、体制机制的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从历史上看,“顺天应物,天人合一”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思想。它告诫人们,不要违背自然规律,要在顺应和尊重自然的前提下,努力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这种思想对解决现代社会因快速发展而造成的诸如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基因突变、化核威胁等新问题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生态文明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指的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存,是以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就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言,我国古代就有着以“家族本位”为特征的传统观念,家在中国人心中具有超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传统文化中的家、伦理、孝道都含有积极因素,仍需大力提倡,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安定有序。今天我们积极倡导传统文化中有助于兴邦治国的优秀理念,对于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正实现国泰民安,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正能量。
  随着上海跨入老龄化社会,我们老年基金会的任务也越来越艰巨。近年来,我们以不断完善组织和制度建设为抓手,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工作,我们应更加努力,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把工作推上新的台阶。我们必须认识到,生态文明中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这三大关系在具体实践中一刻也不能分离。我们要扎实做好理论研究和推广,培育生态文明理念,增进全民生态意识,在实践中卓有成效地推进工作,为实现伟大中华的复兴作出贡献。 (作者为上海市老年基金会理事)
  
    山水自然与开发有道
  □王家范
  一部人类与天地奋斗的历史,既是人类不断改造自然生态的历史,同时也是不断地在调适自己与自然生态关系的历史。生态方面的历史经验包括教训值得记取,但不可能用以直接解决当下的现实难题。现在的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之迅猛是古代中国人从未遇到过的,旧日的经验完全不敷应用。如果我们能从生态史的通感里总结出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道理,抽象出一些有关生态保护的文明意识和思维方法,借助中国古典哲学以提升认识水平,或许对改进我们目前的工作会有更好的启发。
  中国人从来不缺乏从天地人三者的复杂关系中做出思考,这突出地反映在《易经》所构造的八卦几何图形以及象数系统里。《周易》说它是“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种认知始于直观地对天地人的现象观察,是经验性的,感性经验不算哲学,但哲学往往产生于透过经验获取的灵感。用天地人、一阴一阳三合两对的思维方法,通观万物之性,体会自然和合的奥秘,就由“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进入到了“道法自然”的哲学思辨境界。这是先祖留给我们的宝贝。
  一部《周易》全是讲“变化之道”,“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至少到西周,我们已经积累起了比较丰富的有关“变化之道”的经验,有了提升到哲学境界的条件。这种提升主要表述为政治的与人生的哲学,但也不少涉及自然生态与经济活动的协调,两者又是互相关联的。
  《周易》曰:“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获利”是历史变迁的动力,而结果的吉凶全在人类自身如何处理,利弊得失尽在其中。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经济重大变动,是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原始先民,因食物资源短缺,走出深山,来到河谷台地,再往下走,在大河流域的平原上开出锄耕农业的一片广阔天地。先祖第一次与大河结缘,没有经验,吉凶莫定。古文献中关于洪水为灾以及大禹治水的故事,浓缩了数以几千年计的与自然奋斗的苦难史。从原初田中掘“井”演进为开渠疏河、构造沟洫系统,生态环境逐渐得到理顺,到春秋战国时期迎来了中华农业大吉大盛的时代,最后结出了汉唐盛世,以此傲视全世界。以种植农作物和饲养家畜为经济主体,这是山林先民不可想象的。生活的质量有了重大的提高,早年短夭的历史翻过去了,但劳动密集的性质以及对生活水平的不断追求,人地的矛盾最终会制约未来的经济与生活质量的改善。当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点,千百年又过去了。
  中国历史上第二次经济重大变动便是中国经济重心南移最终完成于南宋。与前一次不同的是,这段经历既是进步,也是退步。在汉代尚称落后的南方,从东汉末开始,因大量人口自北方迁移而来,以及水利系统建设的巨大努力,逐渐跃升为中国农业的先进地区,出现了许多商品经济发达的“繁华之都”(苏杭甬粤)。与此同时,却伴随着北方农地的大规模退化(尤以关中、河南为甚)以及农业经济的衰落,中华帝国财政日益依赖于南部半壁江山,成为跛足巨人。这种衰落是由社会生态(战争与内乱)与自然生态(农垦过度、森林消失以及黄河泛滥改道等破坏因素)相互恶性作用造成的。追究其背后原因,即是在极盛时期出入不知度,内外不知惧,失却忧患始终之心。
  “变动不居”是历史的一大特征,旧的困难克服了,新的困难又来到,所幸中国是世界上少有的几个领土辽阔的大国之一,许多困难都是靠空间大转移度过。在两宋之前,北方民众苦于长期处于战乱,无以为生,他们从河南一直走到了闽粤山区,能说不是“奇迹”?待到明清时期,南方最适宜农业的地带垦殖也接近临界点,许多农民或是无地可种(产权紧张,连租种都非常艰难),或是因人口过剩另觅生计,于是又发生了第三次经济大变动,即明清时期发生的填湖围田、海滩造田、入山开坡田梯田,以及飘洋过海开垦东南亚荒地等等经济变迁。然而,这一次经济空间移动,也付出过不小的自然生态代价。这里仅举一例。
  川鄂陕交界的陕南山区,自明中叶起,大量失地的湖广流民持续移入,直到清道光年间仍未停止,因此成为中国移民运动史上的一个著名个案。乾嘉年间开发达到鼎盛,出现了诸如铁厂、木厂、纸厂、炭厂等规模不小的手工工场。曾有朋友惊叹:“在当时的中国,连经济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也没有这样巨大的手工工场,而这种先进的生产方式却在落后的陕南发生了,这究竟说明了什么?”二三十年过去,没有人解答过这个问题(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这种“萌芽”夭折得太快)。相反,近20年来关于这个地区因开发过度而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研究成果,就我所知的已经不下六七篇。这些论文引用当时官吏考察记载以及所存众多地方碑刻,深入研究并复原了这个地区因过度开发而引起的生态灾变。数以几十万计的移民大批涌入,他们都采取砍伐树木、刀耕火种的粗放开荒方式。“靠山吃山”,于是木厂、纸厂、炭厂、铁厂竞起。其结果是,“山林树木,恣意砍伐,忝然无忌,老林开空,以致古木荡然无存”。数十至百年,彻底破坏了山区的原有植被,导致水土严重流失。每当大雨之时,山水陡涨,水势奔腾,沙石冲压地亩,漫溢田庄。昔日青山绿水,几成童山浊溪。林木的过量砍伐,还破坏了食物链与森林系统的生态平衡,动植物种类遽然退化、减少乃至灭绝。山穷地薄之后,移民不得不迁徙他处,“形似飞蝗”地转辗于山区,最后出现了愈穷愈开、愈开愈穷的大范围生态恶性循环。这种情况在明清各地山区的开发中几乎带有普遍性,并非个别现象。
  当读到“昔日青山绿水,几成童山浊溪”,禁不住唏嘘长叹:山水给了我们恩泽,何以我们不能善待山水呢?开发不是罪过,开发有道的关键就在“出入以度”四个字上。过度开发,必致穷极而悔,殃及子孙后代,岂可不慎乎?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
  
    人法地——生态文明之要义
  □胡守钧
  当人们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相提并论时,生态文明概念便有了明确的内涵与外延。讨论生态文明,自然涉及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生态文明的要义何在?就在于人如何处理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关系。
  人类中心论错误地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人是自然的主人,人为了自己的目的可以随心所欲处置自然。狂妄鼓吹人定胜天,改天换地,造成严重生态灾难。人不是自然的中心,只是自然的一部分,若坚持人类中心论的错误,则其生存之路愈走愈窄。面对自然造成的灾害和困难,不奋斗,不抗争,听天由命,显然也是错误的。
  那么,人应该如何对待自然?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王弼注:“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安全,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法方,在圆法圆,于自然无违也。”自然,即自然而然。种瓜为何得瓜,种豆为何得豆?自然而然也。
  人类生活在与大自然的共生关系中,必须“人法地”。这是人应对自然的最高法则。人为何法地?作为一个系统,地有地的法则,地有地之道。人生活在地上,必须遵循“地”这个系统的内在法则。水往低处流,这是地的法则——因为地心引力,那么,治理江河洪水必须疏导,引流入海。大禹治水为何成功?原因就在此。面临洪水来临,人如何求生?要往高处行路,不然必遭难。人生存必然向自然索取资源,怎样索取?不了解环境,就无法耕种、渔猎,怎样生存?人与生物圈之间的寄生——宿主模式决定了人类必须从掠夺地球转而照顾地球。索取必有破坏,必须控制在自然的修复能力之内,与自然和谐共生。如果一味索取,后果不堪设想。有的山村靠山不能吃山,光山秃岭,吃什么?有的水乡靠水不能吃水,河水变臭,鱼虾不生,水也不能喝,吃什么?毋庸置疑,老子提倡“人法地”,是当代环保哲学、绿色理论的先驱。“人法地”三字真言,开了生态文明之先河。
  要感悟自然之道,做到“人法地”,必须研究自然生态系统的特性,寻求内在的法则。
  要研究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所谓结构,乃是指生态系统中所有的要素,按某些规则的构成。要素是构成系统的元件,但系统并非要素的累积,而是要素的构成。构成的原则会赋予要素新的性质。要素一旦集合于构成之中,便产生出原来要素所没有的新的质,这便是所谓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系统的结构是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分布关系的总体,而不是单个分布关系。”
  要研究系统的功能。所谓功能,乃是指“系统把所接受的作用(输入)转换为对环境作用(输出)的方式。这种转换机制也就是系统内部各种活动关系的总体。”生态系统有哪些功能?主要“包括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输入和输出的交换关系”。
  先说生态系统的物质流。“在生态系统中被生产者和消费者吸引、利用,以及被分解、释放又再度吸收的过程,称为物质循环,物质在生态系统中总是处于吸收——释放——吸收这个循环过程之中。”物质循环有两大类:(1)生物循环,即在同一生态系统内所发生的物质循环。(2)生物地球化学循环,乃是指多个生态系统之间或生态系统与环境之间所发生的物质循环。这种循环又分为两大类,一是气体循环,其贮存库为大气圈和水圈,将大气与水体联系起来,例如水、氧、碳等物质循环。二是沉积循环,其贮存库为岩石圈和土壤圈,例如钾、钠、钙、硫、磷等元素的循环。生物地球化学循环,皆具有全球循环特征。
  再说系统的能量流。大凡生命有机体,皆为能量转换器,勿论单一细胞,还是生物群落,莫不如此。生态系统必须从外界吸收能量,作为系统运行的能源。在一个确定的生态系统之内,能量的转换遵循热力学第一定律和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增加,秩序渐消,混乱度增强。“但是,生态系统是一个开放的能量系统,不同于封闭系统,倾向于保持较高的自由能而使熵变少,通过不断地输入能量和排出熵,从而维持一种稳定的平衡。”
  最后说信息流。生命有机体,必须以物质或能量作为信息的载体,不断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方能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了解生态系统中各种信息的发出、传播、接受、反馈,便于发现其运行的法则。
  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各类子系统,皆具有自己的独特的规定性。因此,必须研究各类子系统的特性,将“人法地”这个原则具体化和可操作化,应用其中,以求优化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促进生态文明。
  欲坚持“人法地”的原则,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发展绿色社会组织,发挥这些组织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功能。
  所谓绿色组织,乃是那些以保护自然环境为使命的各类生态组织的总体,有保护江河的组织,有保护湖泊的组织,有保护森林的组织,有保护草原的组织,有保护湿地的组织,有保护海洋的组织,有保护农田的组织。
  绿色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它们天生的责任就是保护生态,否则就不是真正的绿色组织,这些绿色组织奔走、呼吁、行动、影响政府决策,监管企业行为,唯一目标就是为了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地球更美丽。环顾世界各地,凡是绿色组织活跃且影响力强的地方,生态保护大都比较好,反之,凡是绿色组织力量不足且影响力弱的地方,生态往往遭到破坏。
  总而言之,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不能没有众多的绿色组织。“人法地”是生态文明的第一原则,认识这个原则很重要,贯彻这个原则更为重要。要贯彻“人法地”的原则,还需社会建制的保证,那就是大力发展绿色社会组织,使民众真正成为好山好水的主人。  (作者为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制度与环境
  □薛小荣
  在城镇化推进的浪潮中,确立科学准确的城市发展理念,是城镇化稳步有序可持续的关键所在。我以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合”思想,应该可以成为城市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即,城市发展的“和合”之美。
  “和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精髓,最早出现在《国语•郑语》。所谓“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其意主要为天、地、人三者的关系,即“天地与我为一”。
  从生态文明发展的角度,我以为,城市发展的“和合”之美,就是指人、城市与环境的和谐关系。就城镇化进程而言,就是人、制度与环境的关系。
  首先讲人与城市。城市之美,美在哪里呢?
  我以为,城市之美,既不在于高耸林立的万千广厦,也不在于浮华喧嚣的享乐生活,而在于城市为生活于其中的人提供了可以安放身心的归宿之地。这才是城市的大美之处,这才是城市持续发展的精神之源。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社会早已从板结一块的计划经济社会走向由市场进行资源调节的市场经济社会,由此带来的社会关系、社会心理的深刻裂变就是从熟悉的乡土社会转变成为陌生人社会。美国著名法学家劳伦斯•弗里德曼在《美国法简史》首先提出“陌生人社会”概念,他说:“在当代世界,我们的健康、生活以及财富受到我们从未而且也永远不会谋面的人的支配。我们打开包装和罐子吃下陌生人在遥远的地方制造和加工的食品;我们不知道这些加工者的名字或者他们的任何情况。我们搬进陌生人——我们希望是精巧地——建造的房子。我们生活中的很多时间是被‘锁’在危险的、飞快运转的机器——如小汽车、公交车、火车、电梯、飞机——里度过的。制造工序中的一个错误步骤,飞行员或驾驶员一个简单的‘人为错误’,都会将我们的生活置于危险之中。事实上,我们作为个人,对于生活的很多——使用机器和机器制造的物品的——方面都是无能为力的。我们被机器束缚着,因此我们的生活也掌握在那些制造和运转机器的陌生人手中。”
  当代中国社会的深刻变化,使社会公众的社会角色从“身份”转向“契约”、从“单位人”转向“社会人”,伴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大和社会群体的分化,中国开始进入“陌生人社会”。正如弗里德曼所描述的:“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或陌生人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陌生人建筑我们的房子;陌生人用我们的钱进行投资。打开收音机、电视或报纸,陌生人告诉我们世界上的新闻……如果我们得病住进医院,陌生人切开我们的身体,清洗我们,护理我们,杀死我们或治愈我们。如果我们死了,陌生人将我们埋葬。”
  这一深刻社会关系变化以及由此而来的情感体验,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人与城市的关系。
  从生态文明发展的角度看人与城市的关系,可以说,城市是人的精神的物质载体,人是城市涵养的活的灵魂。离开了人对城市的精神归宿,城市就只能成为漂泊者的精神孤岛。因此,城市的发展必须要有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从顶层设计、制度创设和城市管理等各个方面着力改善,营造“心泰身宁”的城市大美之处。
  推进中国新型城镇化,必须树立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而不能走以前先向前发展,再回头治理的模式。我们更需要的是城市发展的战略思维和顶层设计。那么,这种战略思维和规划从哪里来呢?我以为,必须先搞清楚两个主要问题:城镇化的目的是什么?谁是城镇化的主体呢?
  20135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瑞士《新苏黎世报》撰文指出,中国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数亿农民转化为城镇人口会释放更大的市场需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也说:“中国的城镇化与美国的新技术革命,将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引擎’。”可见,中国推进城镇化,其目的是为了推动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由上述城镇化的目的可以看出,城镇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主导者是政府。那么,谁是城镇化的主体呢?是人。是城镇化进程中牵涉其中的普通百姓,是千千万万即将离开土地的农民。
  现在关于城镇化的讨论中,有地方政府官员、有专家学者,还有许多乐见其成的旁观者,意见纷纷,而其目的各不相同。对一些地方政府来说,推进城镇化带来的是政绩;对一些专家学者来说,推进城镇化是学术权威的又一新战场;对旁观者来说,整洁美丽的小城镇,无疑又是一个可以选择出游的好地方。但是,在这些纷杂的意见声音中,独独没有城镇化进程的主体——被搬迁的农民的声音。
  对于城镇化,农民到底是怎么看待的呢?其实,农民的意见很简单,只要能够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幸福水平就可以。如果城镇化带来的只是简单地住宅迁移和劳作方式转变,而对现实和未来的生活没有长远的保障和持续发展,那么,这样的城镇化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要避免和解决城镇化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城里”与“城外”的对话,以达成社会共识,完善社会政策。这既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要求,又是培育城市“和合”之美的社会基石。
  具体来说,对话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土地的征收和拆迁补偿问题。这个问题是过去十多年来中国城市大发展中最引起社会关注、最容易激起社会矛盾的问题。在新一轮的城镇化进程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的就是要制定合理科学的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尽量不使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二是城镇化后的“新农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农民进城后,面临着就业、户口、医疗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好,也会成为城市发展的隐忧。 (作者为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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