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关于公开遴选培训合作机构的通知

  • 日期: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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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专业队伍能力素质,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社会培训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实践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等领域的重点任务和基层一线实际需要,系统开展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培训,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人才支撑。根据《生态环境部干部培训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合作机构,诚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治理规范、信誉良好、专业能力突出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以个人名义申报。申报单位应具备扎实的培训工作实践基础和较为成熟的组织实施能力,能够切实承担起相关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质量与实效。 

  二、申报文件内容 

  1.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单位简介等; 

  2.申报单位行业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行业准入或专业资质证书等; 

  3.历史培训工作实绩,包括近年来承办或主办的各类培训项目名称、时间、参训人数、覆盖领域及社会反响等; 

  4.培训执行方案,包括培训选题,组织实施流程,课程体系构建、服务保障机制、预期成果和课程定价等; 

  5.申报单位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各项规章制度,自觉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切实维护本会良好形象和公信力; 

  6.其他有助于支撑申报事项真实性和可行性的补充材料。 

  三、申报单位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重点考察申报单位在培训组织实施能力、服务保障水平及报价合理性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具体要求如下,凡未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恪守商业信誉,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2.具备培训市场拓展、宣传推广和组织招生的能力; 

  3.具备独立统筹组织并开展培训工作的能力,能够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要求,科学开展课程体系设计与教学计划安排;拥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扎实的服务保障团队;同时,能够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协调资源,高质量提供场地支持、技术保障、教务管理等各项配套服务。 

  4.合作执行期为三年。 

  5.合作服务费用金额,通过签订正式合同予以明确和规范。 

  6.近两年来无违反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规章制度被处罚记录,年检或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良好; 

  7.接受我会对培训项目实施全程监管、评估、检查以及验收。 

  四、遴选程序 

  申报文件包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纸质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申报文件准备。申报文件包装应保持完好,封皮须标注申报合作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纸质申报文件一式4份。 

  2.申报文件提交。纸质申报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17:00前(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培训合作机构”)。 

  3.我会将严格对照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围绕报价合理性、业务经验匹配度、服务能力水平、历史业绩表现以及相关资质合规性等维度,开展全面、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审工作。 

  五、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国际环境公约履约大楼

  联系人:高晓歌

  电话:010-82268154

  电子邮箱:300694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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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 邮编:100035 电话:010-82268172    010-8226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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