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授予生活垃圾焚烧行业三家企业绿色发展标杆企业称号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6-12-02 来源: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作者:李庆旭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企业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照企业自愿申请等原则,经预审、专家评审、现场考核,光大环保能源(南京、常州、宁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绿色发展标杆企业创建合格企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绿色发展标杆企业创建工作,现就上述3家企业创建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绿色发展标杆企业事宜在中国生态文明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6年12月2日至8日
二、公示期间,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接受反映拟授予称号企业创建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电 话:(010)82200588(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箱:cec_cjcj@126.com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2016年12月2日
附件:
公示名单
光大环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光大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
光大环保能源(宁波)有限公司